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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协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情况

建议:探索“非遗”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2016年09月20日 10:13 | 作者:吕金平 张莹莹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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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昆明9月20日电(记者 吕金平 通讯员 张莹莹) “云南省在非遗项目的合理利用方面,生产性保护工作力度略显不足,建议借鉴其他省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非遗’项目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云南省政协重点调研组8月23日在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调研考察后建议。

“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情况”是云南省政协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在省政协副主席杨嘉武带领下,省政协文史委组织调研组于今年4月在省内开展调研,6月、8月分别赴山东、安徽、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进行实地调研。

“我的作品参加过全国的多次展览,现在主要在网上销售,业绩很好。”在辽宁省调研时,一位从事核雕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话,让调研组成员们陷入了沉思,云南的很多传承人的网络销售意识还处于萌芽状态。调研组发现,云南省和其他省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都存在能进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数量不足的难题。云南“非遗”可进行生产性保护的项目原本就很少,相关生产企业更是屈指可数,尚不能满足文化市场多层次消费的需求,可进行服务性运营的项目更少。

“立法保护工作做得早,让我省的许多非遗项目得以很好地保护和传承,但从非遗项目的合理利用方面,生产性保护工作力度略显不足。”调研组表示,云南的企业普遍存在缺乏专家参与、缺少创意设计、缺乏资金采购设备、缺乏手工艺技工等问题,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难以壮大。

“要把‘非遗’项目与市场开发对接,才更利于‘非遗’的保护。”辽宁省丹东市非遗保护人士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调研组成员们的认同。据介绍,在丹东宽甸县满家寨的满族风情系列表演中,就把八河川皮影戏、二人转、东北大鼓等非遗项目纳入其中,既让传承人有了稳定经济收入,又为景区文化演出增色。同样的例子还在山东出现据介绍,这种将非遗与旅游结合的景区正在悄然兴起,逐渐受到游客们的欢迎。把非遗项目与旅游结合的方式真正实现了非遗的“活态”保护,促进了非遗文化的艺术消费。

调研组建议,要实现非遗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应进一步挖掘特色鲜明的非遗文化艺术形式,推出适当的文化活动、旅游项目,促进品牌的形成,创造出更多的非遗文化传播场所,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及旅游景点相结合。同时,对于具备生产性保护能力的非遗项目,应制定必要的财税政策予以帮扶,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支点。要整合资源、产销结合,集中艺人和产品,以门店和线上点位依托,形成网络经营。

编辑:薛鑫

关键词:云南省政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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