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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献计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

2016年09月29日 09:45 | 作者:王聪 李强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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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28日,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围绕“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议题进行专题议政。


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图片由省政协提供


省政协调研组到中山市调研。图片由省政协提供


会上,省政协专题调研组作“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调研情况汇报。调研组对推进珠三角自创区建设提出九方面建议,提出我省各级政府应结合广东实际推进创新政策切实落地。

会议围绕“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进展及对策措施”进行建言献策。省政协常委们建议,要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同时要用“洪荒之力”抓好创新政策落地。

报告

以全球视野谋划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7月至8月上旬,省政协调研组围绕“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与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座谈,分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个自创区所在市实地了解情况,并赴上海张江、江苏苏南等国家自创区调研。在27日的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上,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发布了《关于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

成效

珠三角高新技术企业去年同比增长19.8%

调研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建设我国开放创新先行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协同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区为目标,各项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省级层面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设立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出台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自创区规划纲要、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自创区空间规划等政策文件正在制定中。各市实施方案、规划纲要和空间规划等顶层设计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中关村“6+4”“粤12条”等创新政策正逐步落实。各地配套政策陆续出台,如深圳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广州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等,珠海出台《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实施办法》等。各市围绕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积极实践。中山推进“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推动火炬开发区与周边专业镇合作共建分园。珠海探索推动“双自联动”,发挥横琴自贸片区制度创新的优势,实现了“双区”叠加效应。在构建区域协作机制上,佛山与江门结对合作,推动科技资源对接、产业协同发展、载体共同运营及共建特别合作区等。

自创区依托各地高新区,深化科技产业创新,拉动珠三角九市主要创新能力指标持续提升。2015年,珠三角高新技术企业10560家,同比增长19.8%;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2.47%,同比增长0.18个百分点。2016年上半年,珠三角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5.84万件和1.9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8.6%和31.94%。尤其是深圳已成为自创区的创新高地,2015年深圳的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4.2%、高出珠三角平均水平70%;高新技术企业5524家,专利申请量10.55万件,分别占珠三角的1/2和1/3。

问题

部分创新政策缺乏实施细则

调研组发现,我省自创区建设仍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调研组有关负责人说,各市对中关村“6+4”和“粤12条”等创新政策有效落地问题反映和诉求较多。部分创新政策缺乏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如中关村新4条政策中涉及股权激励的个税分期等,多个市提出应给予明确指引;“粤12条”中“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但未明确作价、转让、入股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

调研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创新主体的作用来看,一方面,技术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深圳、广州以外片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量有限、研发不够活跃;另一方面,各类创新平台与载体有待完善,地方与高校共建类研发机构普遍面临因“双重管理”问题而带来的困扰。

通过调研发现,自创区所在的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渠道存在不足;自创区错位发展、分类管理的统筹机制不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存在不足,与美国、德国、日本和以色列等相比,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的市场化创新机制尚未建成。对于自创区建设,在科技产业金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科技中介服务等方面都有待提升和完善。

对策

加快形成市场化创新体系

针对发现的情况,调研组提出9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调研组提出,结合广东实际推进创新政策切实落地。加快制定落实中关村“6+4”、“粤12条”等主要创新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抓紧完善自创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出台《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适时制定自创区建设的专项地方性法规。

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创新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要素流动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模式。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服务与协调,支持重点科技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广泛开展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

调研组提出,以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发展创新型产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利用国际资源能力,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和催生一批领航型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推进以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广州申建“再生医学与健康”国家实验室。

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与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团队发起设立专业性、开放性、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对新型研发机构所需建设用地或场所给予优先保障,所需进口设备、有关税收减免给予政策优惠。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一体化孵化链条。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以“国家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为主体的高端平台。

调研组提出,构建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撑。大力发展天使投资等风险投资和各种创投基金。充分发挥和利用省、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引导资金(基金)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一批子基金。扶持具备条件的科技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直接融资工具,支持其在自创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资源集聚地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贷公司等。

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引进、激励与管理服务机制。在全球范围引进领军人才,实施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完善以创新成果利益分享为主体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核心团队。加强对引进的创新人才的绩效考核,重点完善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团队的考核评估。

调研组提出,行政和司法“两手抓”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专利金融、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执法维权专项行动。着力强化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服务功能,逐步扩大快速维权的区域和行业覆盖面。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细化完善知识产权司法裁量基准,加大对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的处罚。

加强创新的制度和环境建设。对公办科研院所实行控制编制总额、单位自主动态调剂的灵活措施,以制度创新释放公办事业单位创新动能。加强面向自创区的制度供给,建立完善自创区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自创区与城市规划、建设的衔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促进产城融合。

加强管理协调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自创区协同推进机制,研究设立自创区管委会,建立各自创区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各自创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直通车”制度。推进“双自联动”,发挥自创区创新资源和自贸区开放政策的叠加效应。

热议

省政协常委献计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

争当创新驱动发展排头兵

28日上午,省政协常委展开分组讨论,对此集思广益,出谋划策。不少常委在现场表示,珠三角国家自创区要抓住机遇,争当创新驱动发展排头兵。在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人才和政策扶持是十分重要的因素,要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同时,要用“洪荒之力”抓好创新政策落地。

人才要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人才是企业创新的主要因素。在第一组的讨论现场,省林业厅原厅长张育文委员认为,企业自主创新除了需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之外,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领军人才是重中之重。“如果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对于自创区的建设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人才如何才能留得住?张育文认为,可以从解决住房等方面着手,让人才有归属感。

“不只是要引进人才,也要注重培养人才。”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江海燕委员认为,培养、引进创新人才是自创区建设的基础。不仅要培养高素质人才,还要加强生产一线的劳动者的素质培养,从基础教育着手,培养劳动者的工匠精神,加速技术的“溢出效应”。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黄玲委员认为,广东是“海归”大省、侨乡,拥有丰富的海外人才资源,其中有大量的高新技术人才,要注重海外人才的引进。“据统计,回国的海外留学人才中50%以上希望去北上广深。深圳的整个创新环境、政策支持力度都很好。”为了吸引海外人才,黄玲建议,借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最近成立之机,将其作为吸纳海外人才的一个重要的平台。另外,对于引进人才的绩效考核方面,要合理科学地设置标准,符合科学发展规律,不要因此对人才引进造成制约。

对于引进人才的评估,省政府参事张效民委员认为,评估体系的建立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科技创新需要有紧迫感,但不能操之过急。

除了海外人才引进之外,港区梅州市各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会长古尔夫委员建议,给予港澳青年创业更多的扶持政策。

整合好自创区和自贸区资源

“要用‘洪荒之力’抓好创新政策的落地。”省政协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吴锐成委员形容道。他认为,广东有很多想创新但没有条件创新的企业。因此,吴锐成建议,政府既要“赛马”,也要“相马”。创新政策的落地是重中之重,问题要解决,政策要落地。

“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可以‘爱富’,但不要‘嫌贫’。”张效民委员说,政策的扶持对于广东科技能力的提升有重大影响。真正需要帮扶的是中小微企业。尤其是要扶持拥有颠覆性技术的中小微企业,对其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保护。

广州市政协主席苏志佳表示,在创新能力方面,广州仍需要向深圳学习。珠三角地区自主创新发展,需要处理好自创区与广东自贸区之间的关系,要整合好两者的资源,避免政策资源的浪费。另外,苏志佳建议,处理好自创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关系。全省是一盘棋,自创区不是封闭的,不仅要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也要调动后者的积极性,共同发展。

高端

专家企业家为自创区建设支招:

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

在新时期,如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打造国家自创区新优势?27日下午,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举行专题讲座,邀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作“打造珠三角创新创业新优势”辅导报告,邀请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云峰作“自主创新与环境建设”辅导报告。他们结合大量数据和图表,全面解读了在新阶段如何推动自创区建设,并就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解析。

吕薇说,科技创新中心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目前,中国的产业技术创新已经进入新阶段。应该从国家战略出发定位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扬长补短,打造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新优势。高云峰表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是让企业能够在市场上获利。

核心城市辐射带动自创区建设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是中国的三大创新高地。”吕薇说,区域性的创新中心由一个或几个创新型核心城市,及其周边的有产业配套和技术吸纳能力,富有创新要素、产出密集的城市群共同组成。例如在珠三角地区的深圳,就吸引了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前沿技术创新创业企业。

“珠三角是中国自主创新的急先锋,目前已经聚集了一大批优质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和配套设施。”高云峰说,深圳90%的研发人员、90%的研发机构、90%的科研投入、90%的专利产出都来自企业,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深圳是如何做到的?吕薇认为,深圳采用的是逆向创新发展模式,引进全球前沿技术创新创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创新。“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是一天形成的。”吕薇说,例如华为,其产品之前只能进入县一级的市场,在后来进入欧洲市场之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高云峰说,与华为的产品创新模式不同,中国更多的企业正在进行的是模式创新,例如无店铺销售、虚拟集合竞价、高负债扩张模式等。“珠三角应该以模式创新和资源整合为切入点,对前沿技术进行‘引进—消化—仿制—改进—超越’,充分发挥中国创新模式的优势。”

除了深圳带动珠三角发展之外,吕薇还建议,应从国家战略出发定位珠三角自创区,依托深圳、广州,发挥珠三角对周边地区创新创业的带动作用。

增强对全球创新要素的吸引力

吕薇说,市场环境、政策支持和引导、创新人才、科技基础和产业基础等是影响区域创新的主要因素。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创新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哪里环境好,就向哪里流。吕薇说,例如深圳通过改善创新生态环境,吸引了国内外大量创新要素聚集。建议发扬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地的优势,加强地区间的协调,提高整体竞争力。引进全球前沿技术应用于创新创业,提升国际化水平,增强对全球创新要素的吸引力。

在创新环境方面,吕薇提出要与国际对标,比如美国的硅谷、日本的东京都市圈等。要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法治的市场环境,营造平等获取创新资源的市场环境,拆掉民营企业面临的“玻璃门”障碍。此外,建议提高对新产品的检验检测服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和综合经营成本等。

高云峰认为,要尊重市场的淘汰和筛选功能,以市场为“指挥棒”,营造“万马奔腾”的市场环境。政策扶持对于自主创新的影响很大。政府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是让企业能够在市场上获利。强大的制造业是珠三角自创区的长处,建议加快珠三角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

“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创新要素。”高云峰说,企业技术创新归根结底还是要靠高新技术人才。对此,吕薇表示,创新需要多层次人才,不仅需要科学家和研发人员,也需要引进生产一线的高素质工人和管理者。


编辑:薛鑫

关键词:广东政协 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 专题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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