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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如何避免“徐玉玉悲剧”的发生?

2016年11月08日 13:51 |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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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2:如何斩断信息买卖利益链?未经同意提供、出售个人信息违法

【法律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背景】11月6日,记者通过聊天软件添加了网名叫“信息”的网友,他的个人签名里写着“出售全国孕妇、新生儿联系方式,线上线下销售利器,详谈。”记者提出购买一些新生儿的信息,“信息”表示,自己有几十万条此类信息,新生儿信息包含生日和家长电话,北京地区的一块钱一条,济南市五毛钱一条。

【专家解读】“有利可图,有买就有卖,要堵住这个漏洞,只能依靠法律。”左晓栋认为,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专业的要求,加大了保护力度。作为一个上位法,有助于今后制定相关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

周汉华表示,针对徐玉玉案这类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草案在三审时加入了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等内容。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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