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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绩效考核挂钩院长任免

2016年11月09日 11:12 |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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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三医”联动统一机构统一行使

医保在深化医改,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指出,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合为一体,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对采购药品的集中支付功能,通过量价挂钩降低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规范服务行为。特别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医保和医改政策协同,加快构建大健康的格局。

梁万年表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对于《意见》提出的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梁万年说,地方可以结合实际,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

在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前提下,必须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既要保障患者看得好病,又要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两难困境。梁万年表示,可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

□各地经验

上海江苏公立院改革绩效向一线岗位倾斜

“看病贵”长期以来为基层群众所诟病。记者了解到,在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建立了科学补偿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通过实行药品限价采购、严格控制医师处方权和抗菌药物使用挤压药品耗材流通使用环节的水分。对于作为影响药价基础性环节的药品流通领域,三明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企业为配送负总责,实行全区域统一配送。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同步跟进。

大医院“一号难求”,小诊所门可罗雀,基层群众看病长期呈现“冷热不均”的特点。为促进居民基层首诊,上海市启动试点“1+1+1”签约服务组合,即居民在与一位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一家市级医院就诊。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需至组合外就诊必须由家庭医生转诊,实现“硬绑定”。

江苏省组建以两个三甲医院为核心的省级医疗集团,吸纳城区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纵向一体化的医疗集团,成立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医疗集团发挥核心医院资源优势,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展开管理帮扶、技术合作、派驻医生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薪资低、任务重、风险高,一线医务人员的职业生态环境压力重重。为在考核时兼顾效率与公平,江苏省公立医院在制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发放项目时,设立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科研津贴、医疗卫生职业津贴、延时加班补贴、值班补贴、夜班补贴等项目。在具体分配时,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风险度高和贡献突出等医务人员倾斜。

此外,在对院长绩效考核方面,上海市从社会满意、管理有效、资产运营、发展持续、职工满意等五个目标维度选取23个评价指标,考核结果直接作为院长年度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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