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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药抢劫”谣言再疯传 医生:“神药”不存在

2016年11月21日 10:10 |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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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从未接报此类案件

就此情况,记者向公安机关求证。北京警方表示,110报警台目前未接报任何关于“迷药致人昏迷”的警情,该消息纯属谣言。从警方掌握的情况看,根本没有信息中流传的“喷烟”、“拍肩膀”等迷魂药致人失去意识而任由别人摆布的实例。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在全国各地都曾经出现过类似谣言。“入户调查被迷晕”、“地铁内迷烟抢小孩”等。对此,哈尔滨、南京等多地公安机关也进行过辟谣。记者走访发现,此次消息的流传最初是因为有小区物业听闻外地有“迷魂”案件发生,害怕小区内居民中招才提醒大家,没想到有市民误以为是北京的案件,便流传了出去。

医生:传言神药并不存在

对于网上传说的“接触一会儿就会晕倒”的迷药,北京急救中心刘医生表示:“根本就不可能有这样无色无味的迷烟,要是有这么神奇的药,那麻醉师就省事了。”

刘医生介绍说,临床上存在吸入麻醉的方法,但需要特殊的设备和环境,首先利用麻醉气体挥发罐将药剂加热,然后让患者大口大口地吸入体内。这种做法不仅需要持续五六分钟才会起效,还必须在封闭的环境内进行,比如戴上面罩。

此外,这种药剂成本较高,一瓶往往两三千元,而且带有刺激性气味,不可能让犯罪分子在人们察觉不到的情况下实施犯罪。另外,如果用倒有大量麻醉药剂的手帕强行捂住口鼻一段时间,也有可能让人晕厥。但同样,这种方法也会有刺鼻的气味,不可能“不知不觉”实施犯罪。

他告诉记者,国家对于麻醉药物的管制十分严格,从医院等各类医疗、医学机构外泄的机会非常小。此类药物自制可能性也不大,即使是研究多年的麻醉学专家也难以自己配制。

律师:故意传谣须担责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吴立宏律师表示,类似的谣言已经不止一次在网上流传,影响了市民的生活。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民警一旦查明消息来源,可以依法进行处理。提醒市民,网上言论也要注意,不要信谣传谣,更不要造谣。”(记者 张静雅)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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