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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访家族"调查:煽动各地访民 预谋成立非法组织

2016年12月06日 18:44 | 作者:周立权 |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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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四平市,被称为“闹访家族”的郭洪伟一家,前不久被依法判刑并进入吉林省镇赉监狱服刑。自2009年以来,这个“闹访家族”串联、煽动各地访民,采取进京闹访、滋事等手段,要挟勒索政府机关,并预谋成立非法组织。

花钱买平安难平安——“闹访家族”调查(上篇)

敲诈法院、讹诈公安局“收获颇丰”

现年52岁的郭洪伟,2006年因挪用公款被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9年出狱。出狱后他看到一些人上访可以“致富”,于是也走上这条路。

2007年8月,因楼上邻居漏水把郭家天花板和地板泡坏,郭洪伟父亲郭荫起就起诉到四平市铁东区法院,要求赔偿700元。法院判决后,郭洪伟父母以必须用原有地板等要求刁难,缠访闹访,铁东区法院被迫同意补偿3000元。2009年,郭洪伟出狱后推翻协议,要求赔偿30万元。迫于压力,2010年8月铁东区法院给付7.5万元。

法院负责人无奈地表示,郭洪伟父母年迈体弱,长期闹访,法院维稳压力又大,一旦被通报,还要被问责,没办法只好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

看到法院都能讹出钱来,郭洪伟就把目光盯上了公安局。他曾租赁吉林市火电医院卫生服务站,到期不交租金,医院依法执行收回。为防止出现意外,火电医院卫生服务站向龙潭区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报警,民警出警后,因郭洪伟不在现场而返回。郭洪伟随即以新安派出所插手经济纠纷为名不断上访。区、市、省三级信访调查,认定为无理访,并报国家信访局备案。郭洪伟不甘心,就带着父母进京闹访,龙潭公安分局多次派人劝解,先后两次被迫给郭洪伟和其母肖蕴苓支付进京上访费用8000元。第二次,龙潭分局民警在北京劝返肖蕴苓时,肖蕴苓索要1万元,民警被迫答应,但身上只带了5000元现金,肖蕴苓竟要求民警写下5000元欠条才算了事,而且回来后多次到龙潭区分局催要。

2011年9月,吉林省信访联席会议再次认定其无理访后,郭洪伟及其父母仍然继续进京上访,要求龙潭区分局赔偿200万元。迫于压力,吉林市公安局于2012年2月20日给付郭洪伟33万元。

编辑:梁霄

关键词:郭洪伟 信访 上访 推翻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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