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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十万余人

2016年12月13日 15:59 | 作者:颜安 |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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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资金筹措 确保贫困户“应搬尽搬”

记者了解到,在搬出大山的过程中,杨碧珍享受到了1万元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和2.1万元/户的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缺口资金则由云阳县政府兜底解决。

和云阳一样,不少区县都相应提高了各种搬迁补助,其中重要原因是资金渠道越来越多元化。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新一轮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是贫困户甚至深度贫困户,自行解决搬迁费用的能力较弱。因此,更应注重资金筹措,确保贫困户“应搬尽搬”。

该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全市25万建卡贫困人口搬迁总投资150亿元,其中国家补助20亿元(8000元/人),市级差异化补助5亿元(2000元/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2.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24.4亿元,长期贷款87.5亿元。如此一来,在各种政策用足的情况下,需要贫困户自筹的资金仅6000万元,平摊到每一户仅有240元。

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搬迁资金提供保障:南川采取政策扶持补、地票交易赚、金融创新借、产业发展配、群众自己出“五个一点”筹集建设资金,有效缓解了搬迁群众的资金压力。忠县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对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分别按每人1万元和1.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深度贫困户除享受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再按新建住房面积分梯级进行再补助,新建住房面积从60平方米到12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3万至5万元不等的再补助金,购买二手房也能获得3万元的再补助。

截至10月底,今年我市已到位市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9.6亿元,相关区县整合资金近4.4亿元,有效解决了搬迁户资金不足的问题。

更加注重实事求是 贪大求洋现象明显减少

既要放,也要收,这是新一轮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政策的显著特点。在“放”方面,我市增加了诸如地方政府债券、基金等筹措方式,资金来源的面更广泛。而在“收”这一方面,则突出表现为对建房标准的收紧——《重庆市“十三五”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规定,建卡贫困户人均安置住房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居者有其屋,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垒大户’、‘造盆景’。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制定了这一标准。”该人士说。

在区县,由于这一标准贯彻执行良好,贪大求洋现象明显减少。例如,杨碧珍的新房面积虽然只有40平方米左右,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砖混结构,一间卧室、一间堂屋,厨房厕所齐备,水电接通,冰箱、床铺等全是新的,房前屋后还有几块零星地,令她十分满意。

有的区县则采取了灵活建房方式,先不给贫困户的房屋封顶或“加盖”,待贫困户增收后可自行出资向上拓展,为未来预留了空间。

“当然,搬迁与后续扶持不同步、融资渠道未完全打通等问题并未完全杜绝。”该人士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持续聚焦建卡贫困人口,千方百计确保搬迁群众有地种、能就业,用好融资、用地等政策,确保2017年再搬迁8.7万建卡贫困人口,2018年完成所有纳入规划的建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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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搬迁 扶贫 高山 生态 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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