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沸点 沸点

飘落氢气球被小孩捡回家 炸毁房屋致二死三伤

2016年12月14日 14:40 | 来源:中新网
分享到: 

两被告被判赔偿85万

滨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量贩公司所属某购物广场金玉店举办开业庆典,将庆典中的施放气球活动交由文化传播公司组织,系留气球未系留牢固,导致气球脱失。活动结束后,在系留气球遗失的情况下,文化传播公司、量贩公司均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过于自信地不作为,最终引发事故。本案中爆炸气球下方系着的宣传条幅能够证明气球是文化传播公司活动现场丢失。

文化传播公司、量贩公司施放气球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活动,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本案中,两被告未证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亦未能证明房屋倒塌是由于自身质量问题造成,故应承担责任。

另据法律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文化传播公司、量贩公司均否认自己为气球的所有人,但文化传播公司作为庆典承揽方,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而主办方量贩公司对整个庆典活动负有检查、督促、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也具有一定的管理义务。文化传播公司、量贩公司对遗失的气球采取放任态度,存在共同过失。虽无意思联络,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

另,顾本源、李玉梅、顾本泉、冯荷花作为监护人,对小孩捡拾气球放在屋内玩耍而导致气球爆炸的行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减轻两被告的赔偿责任。平衡案件的实际情况,应由原告承担40%的责任,两被告连带承担60%的赔偿责任。因现场施放气球等活动由文化传播公司具体实施,故其应承担共同赔偿金额的60%,赔偿51万余元;量贩公司应承担共同赔偿金额的40%,赔偿34万余元。

此外,文化传播公司辩解施放气球由气象局工作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但未向法庭提供充分证据,不予采信。两被告承担责任后,可向其他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行使追偿权。

法官说法:

施放气球要经行政部门审批,因为一旦操作不当,或气球意外升空,将对航空飞行构成极大威胁,如果使用易燃易爆的氢气作为充灌物,更将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我国于2004年12月就发布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对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此外,利用气球开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但是,很多单位对施放气球的安全隐患认识不到位,违规施放,由此引发悲剧。

希望大家都能从本案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


编辑:秦云

01 02

关键词:空飘气球爆炸致多人伤亡 炸毁房屋 飘落氢气球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