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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年伊始,哪些民生新规值得关注?

2016年12月30日 16:05 | 作者:丁小溪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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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免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一是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

二是免收登记费。包括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等8种情形。

三是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等4种情形。

旅客享有航班延误“知情权”

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发布新规,自2017年1月1日起,乘客若遇到航班延误、取消可申请确认原因。

旅客提出此类确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权人提出,授权人须出具旅客本人授权证明;提供旅客订座或乘机凭证(包括电子凭证);有准确的航班号、航班日期、始发地和目的地;自客票载明乘机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等。

旅客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向民航局申请确认所乘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原因。网址:www.caacca.org.cn;咨询电话:010-64287798。

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自2017年1月起,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当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机上延误3小时以上,航空公司需安排旅客下机,否则将承担8至10万元罚款。

编辑:梁霄

关键词:旅客 登记 新规 申请 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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