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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火车刷票软件生意火爆,是服务神器还是网络黄牛?

2017年01月05日 08:58 | 作者:吴涛 杰文津 樊曦 刘林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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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2:抢票软件是否制造了消费者机会不公?

对于公司收钱帮忙抢票的行为,有人叫好有人质疑。

赞同者认为,旅游公司提供服务,公司赚钱客户省事,你情我愿。东莞市民陈先生说,现在很多人都通过携程等平台买票,有人收个十块二十块钱帮忙买票可以接受。

记者在抢票QQ群里遇到一位在广东打工的90后年轻人。为买到心仪车次,他在朋友介绍下进了群。他说,几个小时就买到了,虽然加了手续费但值得。

而反对者则将这类行为称为“网络黄牛”。认为正是这些网络黄牛的存在,让个人通过12306等官方平台购票越来越难。记者遇到卢汉时,他刚刚在一家网络平台上下单订票。因为回家的路线属于热门路线,春运期间买票一直很难,为了增加成功率,他购买了平台搭售的保险。卢汉说,12306网站的访问承受能力是有上限的,如果大量的公司不受节制地接入,到一定程度后个人也只能被动依赖这些平台了。

抢票QQ群里来自河南的“明明心”说,正是由于网络黄牛的存在,才让他们很难从正规渠道抢到票。“如果没有这些黄牛,大家都用普通设备普通网速进行抢票,哪怕抢不到,但那样更加公平。”

焦点3:收钱代刷火车票算不算黄牛?

收钱代刷火车票是否属于倒卖车票的黄牛?记者采访铁路、公安、法律方面的人士,发现各方对此存在较大争议。

铁路部门对抢票软件多持反对态度。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运营部副主任黄欣说,12306一直在努力改善旅客购票体验、确保购票公平。今年在非热点车次不再使用验证码的同时,节前北上广去往成渝、湖南湖北等地的热点车次,仍然需要使用验证码,增加“黄牛”恶意抢票的难度。一名铁路系统干部告诉记者,抢票软件看似方便,但会扰乱正常的购票秩序,尤其是短时间内的巨大点击量,容易冲击12306网站的运行。

北京崇厚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瑛峰认为,如果为个人购票目的而使用抢票软件,从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收取“服务费”从中牟利,且达到一定数额,就应认定为倒票。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黄牛”倒票应按照倒卖车船票罪或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也有观点认为,收钱代刷火车票能否入罪值得商榷。中国公安大学副教授李怀胜认为,对“技术黄牛”的行为,目前刑法还难以规制。第一,这种行为不构成倒卖车票罪。“技术黄牛”是为特定他人代购车票,赚取代购费,和倒卖车票的行为方式截然不同。第二,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也有商榷余地。“技术黄牛”客观上是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但未必达到刑法处罚线,是否是非法经营罪也需研究。

有些人认为,刷票行为即便不构成倒卖车船票罪,也应被判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然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教授说,倒卖车船票罪与非法经营罪,在刑法上是特殊罪与普遍罪的关系。如果倒卖车船票罪不能成立,就必然不能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此外,公安执法也处于模糊状态。天津铁路公安一民警告诉记者:“这两年,天津铁路警方没有处理过网络抢票这群人,因没法定性为倒卖。只处理过在火车站排队帮人买票收手续费的,不过也是转给工商部门处理。”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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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抢票 网络 软件 记者 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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