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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售彩平台设“伪彩票”变身赌博 自设奖池可套现

2017年01月09日 10:07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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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打开B平台彩票软件,发现上面的一元购运行正常,销售产品有手机、电脑、无人机等。

蹊跷的是,记者打开一元购页面,有一定概率会弹出一条广告:“充值卡有的是,5000、1000、100各类充值卡低价供应,永不限量。”

点击这个广告,就会进入“一元乐购”软件下载页面。“一元乐购”销售的商品,除了手机、电脑等,还有黄金和话费卡。

“一元乐购”使用虚拟币乐豆参与,一元兑换一个乐豆。买家选中商品,再选择参与的人次数。参与人次越多,获得商品的概率越大。一个参与人次耗费一个乐豆。

当商品参与人次达到总需人次后,系统揭晓获得商品的买家。

记者进入一期中国移动5000元话费充值卡的页面,5000元话费卡需要5800参与人次,相当于售价5800元。仅耗时45秒,5800参与人次就满了。“以前更快,5000元话费卡只需要几秒就买满了。”陈霞说。

记者注意到,“一元乐购”的商品普遍高于市场价。网上售价5899元的苹果7黑色128G手机,在“一元乐购”需要6399参与人次,即6399元。

“一元乐购”在其说明中自我定义为“旨在为您提供1元购物服务的购物平台”,但在专家看来,其博彩性质明显。

■ 专家说法

具备三要素即构成赌博

各网络售彩平台推出的新业务,无论自我定义是竞猜游戏,还是购物平台,在专家和律师眼中,都涉嫌非法博彩。

彩票专家苏国京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互联网彩票的禁售政策还是执行2015年八部委发布的文件,不能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目前没有任何一个所谓“白名单”网站。“我国特许、合法发行的彩票只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其他的包括境外博彩、变相博彩,统统归类为非法彩票。”

苏国京表示,国际上对“赌博”的定义是:该活动涉及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涉及奖品(回报),结果是由偶然性决定的。只要具备这三个要素即构成博彩。“按照这个定义,‘一元夺宝’‘一元购’就是一种博彩,属于赌博行为。”

北京律师张新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称,我国法律目前只允许特定的主体以法定的彩票发行方式进行博彩活动。“参与者有资金投入、产生了不确定性回报、而回报结果来自偶然,这种情况明显符合博彩的特征,而主办方显然不具备发行彩票的资质,因此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符合‘聚众赌博’的行为属性,涉嫌犯罪。”张新年称。

张新年表示,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目前其实有比较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参照适用,其中设置、参与、操纵、掌控赌局的其他相关人员或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赌博罪、赌博罪。而网络平台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有关部门对相关事实的厘清与认定。

关于赌资额的认定,他称,《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因此,玩家的赌资应以购买、兑换游戏币实际支付的数额为准。

对于受损玩家,张新年认为,借助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的案件中,玩家既是遭遇赌局圈套的受害人,同时也是涉嫌赌博的治安违法人员甚至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梁霄

关键词:彩票 平台 陈霞 游戏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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