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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不适用退货商品范围

2017年01月11日 17:2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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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消息,6日,工商总局印发《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编辑:梁霄

关键词:网购 无理由 退货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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