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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条例引热议 校园体育设施到底应不应该开放?

2017年01月17日 11:21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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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说法

本市七成以上中小学已具备“开门”资质

昨天,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体育局局长孙学才在谈到即将在本届人大会议上进行审议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时表示,鼓励和支持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同时政府将对“开放”效果好的学校进行重奖,以保证其确实服务北京市民。

孙学才介绍,早在2007年,市体育局就曾联合市教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拥有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拥有足球场、拥有篮球场或排球场和拥有室外健身器材(含乒乓球台),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就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课余训练的前提下,由学校具体安排,并实时向社会开放。 孙学才表示,目前全市16区已经有75% 的中小学具备“开门”的资质。

北青报记者发现,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已经公布了全市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校名单,其中包括全部16个行政区。

孙学才介绍,为了鼓励更多的学校“开门”,同时也是加强对于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体育局联合其他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评估办法》,对于“开门效果”好的学校,市体育局还会专门调拨经费进行奖励,每年这笔奖励经费在500万元左右。

据介绍,评估满分为105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评估得分情况对学校进行排名,评选出开放先进校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资助。在时间安排上,《办法》要求,各区县每年9月30日之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到市体育局,第三方咨询公司于当年10月至11月对各区县推荐的100所开放先进校实地评估。(文/记者 张昆龙 董鑫)

编辑:梁霄

关键词:健身 热议 校园 体育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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