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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协委员:治理“僵尸车”考验政府治理能力

2017年01月18日 09:21 | 作者:张原 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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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悬挂车牌、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破败不堪、形似僵尸的废弃机动车辆停放在居民区、公共道路上,部分车辆实际成为了废物存放库或改作其他用途。既损害居民对于公共空间的正常使用,也影响社区及城市的形象和安全。”崔可贤、钟茂初两位委员在天津市政协全会上的小组讨论中都提出这个问题。

委员探其原因:大部分“僵尸车”到了报废年限又背着罚款,车主索性置之不理,各个管理部门都不认为本部门负有主要责任而主动处置,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对此问题似乎也很棘手,多数情形下听之任之。

崔可贤委员告诉记者,从天津市乃至全国的整体情况来看,治理“僵尸车”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相应立法滞后,缺少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主体不明,缺少具体执法部门;处罚力度不够,缺少有效的处罚方式。因此,有效治理“僵尸车”成为考验各地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道难题。

钟茂初委员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在问题初步显现之时,不作处理,而等到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之后,又投鼠忌器;相关部门没有主动地寻求法律框架内的处置依据,而是将此类问题归结于“没有法律规定”;相关部门不愿单一部门承担责任,而部门之间的协调又议而不决,不了了之。“建议将强制处置废弃机动车随意停放问题纳入年度民心工程之一。市政府应明确各部门的处置责任,确定牵头处置的责任部门,明确规范处置所依据的法规、处置程序等。大幅提高该类问题的违法成本。相关部门应公开向社会承诺该问题的整体整治进程时间表。”

崔可贤委员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出台相应地方性法规,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明确治理“僵尸车”的责任主体、执法权限和处罚等,为科学处置“僵尸车”提供法律依据。她还建议完善车辆报废、回收体系。如简化车辆报废手续,利用补贴等手段鼓励车主主动报废车辆。(记者 张原 见习记者 李宁馨)

编辑:薛鑫

关键词:天津市政协 天津市政协委员 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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