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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的贪腐路:老板"意思意思" 官员"鼎力相助"

2017年01月22日 13:58 | 作者:滨纪轩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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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意思意思”他就“鼎力相助”

——滨海县蔡桥镇原副镇长李锦国严重违纪被查处

在金钱的诱惑下迷失自己,将手中的权力视为敛财工具,一步步走向深渊,最终身陷囹圄,在悔恨中度日。这就是江苏省滨海县蔡桥镇原副镇长李锦国的写照。

2015年5月,滨海县纪委对李锦国立案调查。经查,其在任蔡桥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工程量核算、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9.3万元。2016年6月,李锦国被开除党籍,同年7月,李锦国被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5万元。

底线失守 想要发点财

李锦国出生于蔡桥镇一个农村家庭,大学毕业后考进乡镇机关。那时他工作认真踏实,2008年调任八巨镇副镇长。

2011年,李锦国任蔡桥镇副镇长,分管科教、文卫和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围着他打转的老板逐渐多了起来。在与老板们的觥筹交错中,李锦国的人生观、价值观慢慢发生扭曲,从不接受吃喝宴请到主动要求下属和承揽工程老板请其吃喝玩乐。


2011年下半年,滨海县启动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分管此项工作的李锦国动起了歪脑筋,想着如何从中发点财。这时工程老板唐某某通过熟人找到了他,表示想要承接此项工程,正中李锦国下怀。作为条件,李锦国要求让其哥哥合伙承包工程,且不出一分钱。达成协议后,李锦国通过多方设法,很快将此事办妥。

2011年底的一天,李锦国的哥哥打电话让他去家里一趟,塞给他一个信封,并告知里面的5万元是唐某某给他的,李锦国毫不犹豫地收下了。

2013年,蔡桥镇准备开始另外两个村的厕改工程,李锦国为从中捞取好处,主动帮唐某某和哥哥出谋划策,要求他们凑足3个投标名额,而参与投标的另外两人在开标当天就弃权,就这样哥哥和唐某某再次拿到工程,李锦国也如愿以偿得到了3万元好处费。之后,李锦国屡施故技,获取好处费10万余元。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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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贪腐路 老板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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