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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上紧管党治党的责任发条

2017年02月04日 14:44 | 作者:倪洋军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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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并收受“红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私存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

管党治党,重在责任落实。少数党组织以及党的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其责,面对中央的三令五申和强大的反腐态势,不以为然、不足为戒,甚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顶风作案。还有个别干部认为,只要管好自己,不参与、不违纪,便万事大吉、高枕无忧。凡此种种,都是责任意识匮乏、责任发条松动的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各地屡屡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告诫我们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松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职责使命,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时刻上紧管党治党的责任发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众所周知,一部机器,要想能够正常运转不出问题,必须各个零部件都按照严格的程序和轨道运行,特别是动力装置不能出现“打滑”、“磨损”甚至“歇菜”状况。同样,要想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有力、充满生机,也必须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遵规守纪,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核心动力源,不能精神懈怠、道德滑坡、责任缺失。这就要求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有长期保养、经常检修的意识。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将思想建党放在首要位置,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能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价值观等思想领域的锤炼和改造,补助精神之“钙”,筑牢思想堤坝,始终拧紧思想总开关,特别要注意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身边人教育警戒身边人。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将制度治党作为重中之重,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依法依规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制度的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长管,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再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将监督执纪问责利剑高高举起,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巡视巡察和明察暗访,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厉问责、严肃惩戒,并点名道姓通报情况。强化“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的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责任回归。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公款吃请、收受红包、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在一些干部看来,都是一些司空见惯、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小来西,并且已经成了人所共知的“潜规则”,只要没人“举报”,一般是不会被发现的,更有甚者,过分“自信”,自欺欺人、明知故犯。殊不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不透风的墙,在中央持续加大的反“四风”、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再善于伪装,也总有露出马脚、东窗事发的时候。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唯有始终牢记管党治党责任,并且将其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时刻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的真理,时刻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防微杜渐,谨慎做事,清廉为官。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这就要求各级各地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将责任扛在肩、记在心、践在行,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劲歇气情绪,时刻上紧管党治党的责任发条,并且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仅要从严管别人,更要从严管自己,不能也不允许只用“探照灯”照人,要自觉将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扛起来。要有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的精神准备和战略谋划,要善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盯紧关键重点人头,努力形成一环套一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打赢正风反腐这场永远输不起的斗争,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责任 治党 管党 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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