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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起离婚案调查:婚姻保鲜期缩短 七年之痒变五年

2017年02月07日 15:11 | 作者: 王蔷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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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65岁的杜嫆和丈夫赵诚结婚已有38年,婚后感情尚可。随着唯一的孩子成年后独立生活,杜嫆和赵诚均退休在家,彼此矛盾却越来越深。特别是近几年,杜嫆喜欢外出参加各种活动,但赵诚经常阻止。二人为此发生激烈争吵,赵诚甚至对老伴拳脚相加。

杜嫆认为,双方已经没有夫妻感情,坚决要求离婚。赵诚表示同意,但认为杜嫆有婚内出轨,存在一定过错,不同意分割共同房产。此外,婚后经济收入都由杜嫆掌管,要求平均分割存款。但赵诚并未提交证明存款存在和杜嫆出轨的有效证据。

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法院予以准许。房子和汽车归赵诚所有,由其支付杜嫆相应的折价款。

离婚·年龄

从三零后到九零后 青年初婚者是主力军

100件离婚纠纷案中,200名当事人的年龄层次以八零后居多,有71人,占总人数的35.5%;其次为七零后,有52人,占总人数的26%;排在第三位的是六零后,有43人,占21.5%。其后依次为五零后19人,三零后6人,四零后5人,九零后人数最少,有4人。

如按照年龄排列,25岁以下的有3人,26岁至35岁的有66人,36岁至45岁的有53人,46岁至55岁的有43人,56岁至65岁的有21人,66岁以上的有14人。离婚的冲动或意愿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不断降低。

当事双方均为初婚的有82起,占82%,均为再婚的有15起,占15%。

八零后、九零后正处于25岁至36岁的青年阶段,不仅工作压力大,还面临着婚姻的初始磨合期,以及生育子女的高峰期,因此所面临的考验也最多。此外,他们往往更加注重物质条件,更加注重自我的感受,这也为婚姻埋下了导火索。

案例2

陈莉上大学时认识了同为“八零后”的富家子弟文全。文全一出手就送她十几万元的名牌皮包和首饰,迅速赢得她的芳心。陈莉没想到的是,文全隐瞒了婚史,而且还和其他女子有来往。

陈莉怀孕时,二人经常发生争执,文全不仅对她挥拳头,还多次把她赶出家门。22岁时陈莉生下一个女孩,她没能得到精心照料,经常饿得头晕眼花,落下一身病。

结婚后,文全仍与多名女性关系暧昧,陈莉每天以泪洗面。孩子1岁多时,陈莉终于离开了文家,此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文全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

文全同意离婚,指出陈莉3年来不管孩子,也不回家,从未尽到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和义务。他否认对陈莉有过暴力行为,更无出轨行为。

陈莉没能举证证明自己遭受过家庭暴力,也未能证明文全曾与他人同居。离婚前文全的账户上只剩下几千元。法院最后判决二人离婚,孩子归文全抚养。陈莉既没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也没分得财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编辑:梁霄

关键词:离婚案 婚姻 保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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