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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局长因官网未更新被立案审查 受党政纪处分

2017年02月08日 10:54 | 作者:李丹丹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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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至此,全国已有几百个不合格不达标的政府网站被通报,但鲜有官员被问责。

而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却因为去年第三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摊上事儿了”。去年11月,海南儋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因长期未更新名列国办通报的不合格网站名单,之后海南省省长刘赐贵批示要严肃处理。近日,儋州市纪委也将该案例作为“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例通报,儋州市委对董海峰予以立案审查。

昨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董海峰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儋州市商务局的原网站已经永久关停,相关内容迁移到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

记者查询公开报道发现,这是我国首个因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而被问责的案例。学者表示,希望这个案例能够开启我国信息公开问责制的先河,通过各种措施使各级政府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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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省长批示严肃处理

海南省省长刘赐贵批示要严肃处理。此外,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也批示,要求追责,争取海南省的政府网站不再被国办通报。

2月6日,《海南日报》发布一则消息称,近日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了五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案件就包括“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因工作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问题”。

通报称,2016年11月2日,“儋州市商务局”网因存在“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为我省唯一被抽查到的不合格网站,造成极坏影响。董海峰作为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6日,市委决定对董海峰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据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9-10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三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并对各地区、各部门抽查的结果进行了核查和通报。海南省8个政府网站被抽查,其中“儋州市商务局”网因“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被通报,为海南省唯一被通报的网站。

两个月过去了,对董海峰的审查结果是什么?新京报记者昨日从海南省办公厅独家获悉,董海峰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

海南省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处长王正杰对新京报记者透露,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1月份通报后,海南省办公厅把国办第三季度的通报呈给海南省省长刘赐贵,省长批示要严肃处理。此外,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也批示,要求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争取海南省的政府网站不再被国办通报。此后,我们把批示转给了儋州市。儋州市委、市政府看到省长和秘书长的批示后,对此事非常重视,作出了相应处理。

涉事局长受党政双重处分

海南省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处长王正杰表示,儋州市委、市政府对于董海峰的处分在党纪和法规上都是有据可依的。

王正杰表示,近年来,海南省开展治理慵懒散奢贪的专项活动,儋州市商务局官网长期未更新的事情属于“不作为”,加上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所以儋州市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对其行政记过处分。

记者查询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第一种情况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第二种情况是“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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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开 信息 网站 政府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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