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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一系列举措 法律援助让群众“触手可及”

2017年02月17日 10:30 | 作者:刘子阳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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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一系列举措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让群众“触手可及”

“你涉嫌的罪名,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在河南省登封市看守所监区内,值班律师陈光涛耐心解答着犯罪嫌疑人张某的疑问。

去年8月,登封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站搬到监区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面对面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从“高墙外”走向“高墙内”,看似只是工作方式的转变,却反映出工作理念的巨大进步。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2016年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上不断发力,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法律援助变得“触手可及”。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多亏法律援助中心,帮我拿回了应得的赔偿,太感谢你们了。”湖南麻阳的滕女士感激地说。

2016年7月,滕女士在某医院工作6年多后被无故辞退。通过法律援助免费维权,滕女士不仅获得3.42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还省去近6000元的律师费。

2016年,湖南省将全省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或者低收入家庭标准。扩大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将事项范围扩大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等4类事项。同时,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失业人员、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事项不受前述范围限制。

海南省文昌市光大村72岁的居民郑先国说:“要是没有法律援助,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打官司。”去年年底,郑先国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拿到赡养费。像郑先国这样得到帮助的案例在海南还有很多。

据了解,海南省以修改地方法规、省政府出台文件等方式,先后6次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免于经济困难审查适用人群和事项。在《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先后将25类事项补充到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基本覆盖涉及民生权益保障的各个领域。

2016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原有基础上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免于经济困难审查适用人群和事项,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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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台 举措 法律 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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