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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出台《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

2017年03月03日 23:3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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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的是法官 痛的是法治

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出台《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记者 王泳) 去年年初北京昌平区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杀;今年2月17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周龙被人开车故意撞倒,并蓄意行凶,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周龙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在此半个月前,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持刀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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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伤害法官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使法官的人身安全问题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黄尔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尽快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在规范法官公平判案的同时,也要切实保护法官的人身权益。

黄尔梅针对基层女法官人身权益实情进行过调研。得到一些数据令人咂舌:有6.3%的基层女法官受到经常性受到侵害,曾一次或多次受到侵害的高达75%。

“尽管每起针对法官的恶性伤害案背后都有不同的具体原因,但至少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法官职业没有得到基本的理解和尊重。这不仅仅是法官受到伤害,更多的是国家的法治受到侵犯。”黄尔梅痛心地说,法官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无论法官判案结果是否让大家满意,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都应予以维护、尊重。若对判决不服,完全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上诉权利。但绝不能容忍暴力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出现。

黄尔梅还注意到,法官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伤害时,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同情,甚至还受到社会的质疑和指责。“一旦发生法官权益受侵害,很多人首先判断法官裁判案件不公,当事人投告无门才去实施报复。司法权威因此受到严重的侵犯,公信力也没有很好地得到维护。”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今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几乎与之同步,江苏、北京等地也相继成立了法官权益保护委员会。

“一系列的政策出台,很明显是一种进步,反映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保障法官的安全和尊严。”黄尔梅认为,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应将制度上的保障转化为更加专业的法律保障。

黄尔梅建议,立法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受到骚扰、恐吓、殴打甚至残害等侵害行为时的受理、处罚予以具体的规定。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同时,还应对侵害司法人员的暴徒从重惩处,从而在社会上起到震慑作用。此外,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时,还要兼顾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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