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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垃圾围城” 人大代表倡议立法规范垃圾分类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赵晔娇)垃圾分类概念不清、资源化利用率低,“垃圾围城”窘境日趋严峻。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立法规范垃圾分类”的建议被不少代表提及。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之毅时尚集团总裁张华明对记者表示,应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来规范垃圾分类,明确分类标准,鼓励全民参与,甚至在恰当的时候可引入垃圾按量收费制度,让污染者付费,实现源头减量。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新的要求,而生活垃圾的处理一直是薄弱环节。“存量基数大,增量速度快。”张华明注意到,“垃圾围城”已然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
以山东济南为例,据报道,10年来,济南的垃圾产出量以年均7%的速度增长。此外,河南郑州也曾出现“垃圾围城”场景。根据中国住建部曾发布的数据显示,“垃圾围城”不仅是一两个城市的困惑。
面对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垃圾分类被普遍认为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步骤。中国从2000年开始推广垃圾分类制度,到2016年则将“分类回收,促进利用”作为基本原则。
“尽管许多地区已开始试点垃圾分类,有些城市也开始立法,但是由于垃圾分类的前端管理粗放,后端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缺乏,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不容乐观。”张华明坦言。
对此,来自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腊英也颇有感触。陈腊英是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发展分公司清扫保洁员,她建议,应该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设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在张华明看来,要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就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和法律法规。“垃圾分类首先需要国家通盘考虑,需要统一的、权威的立法保障。”因此,张华明建议,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来规范垃圾分类,在立法中,不仅要明确垃圾分类的标准,最关键的是要鼓励、引导和保障垃圾分类处置产业化,只有市场化的动力将垃圾分类并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才会真正成功。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江西省委主委刘晓庄在今年两会上也提出,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国应制定相关法律,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垃圾围城 人大代表 规范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