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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总额超百万元 南京法院重金悬赏捉拿“老赖”

2017年03月09日 22:18 | 作者: 申冉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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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3月9日电(记者 申冉)只要举报“老赖”行踪或“老赖”名下财产线索,一旦获得采纳,协助法院找到“老赖”本人或协助案件执结,即可获得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赏金”。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一共20起执行“老大难”案件向社会公开悬赏,赏金总额超过一百万元。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南京中院民事执行局副局长刘红兵介绍,2017年,南京各级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院2017年在民事执行中紧抓的17项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推行执行悬赏。

在当天该院发布的20件执行悬赏案,大多是一些“老大难案件”,其中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举报人提供线索使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悬赏金额一般为3000元;而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法院依据该线索使案件执行到位的,最高可获得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据该院统计:此次悬赏的总执行标的额为7259.4万,尚未执结标的额为3959.4万,所有案件总悬赏金额最高为111.4万。

记者发现,其中一起案件的执行标的额是“4694148.5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悬赏条件是“执行到位金额的10%”,也就是说,如果举报线索可以让该案件执行标的全部到位,单笔赏金就将超过四十万元。

“当前,很多执行案件无法推进下去的原因在于被执行人逃避履行债务,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等常规查询手段,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和下落。”刘红兵表示,此类情形的大量存在,让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实现,让不讲信用的被执行人逃避了法律的惩罚,也影响了民众对执行工作乃至对人民法院的评价。

据介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今年南京两级法院推出执行悬赏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执行悬赏信息。

具体的做法是,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基础上,由申请人支付悬赏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大程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

对于收到的举报信息,各法院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各法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

法院也郑重承诺,坚决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

编辑:梁霄

关键词:赏金 百万元 南京法院 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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