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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民:开展对口合作示范城市工作 有效改善东北营商环境

2017年03月15日 16:0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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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毛立军)2016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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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建民 网络图片

全国政协委员朱建民表示,这是转变东北传统的思维观念、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

为确保这一战略举措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朱建民建议,尽快开展对口合作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出台东北地区与相关省市对口合作示范城市工作的文件,确定一批东北地区与相关省市对口合作的示范城市。建立对口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干部挂职、人才交流、定向培训以及项目投资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对口合作工作。工作重点应落在政策环境、法治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等营商环境方面,清理和改革那些早已过时并严重制约东北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有效改善东北的营商环境。通过对口合作示范城市之间的干部挂职、人才交流、定向培训等方式,全面、系统地转变东北地区的干部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契约精神和服务意识,践行李克强总理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的承诺。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朱建民 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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