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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养鹦鹉4年赔500万 如今卖不掉也不能放生

2017年05月10日 09:49 |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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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行情好,养殖场开始运营的时候他也信心满满,以为自己要开创一个蓝海行业,但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意料。

“这东西不能随便卖的。”在与红星新闻记者的通话中,阿勇无奈地说。

在鹦鹉的养殖过程中,除了一般的《工商营业执照》、《动物检验检疫证之外》,还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而这些证只是合法养殖的必需,“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养的鹦鹉只能卖给有《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

卖不掉就放生?“也违法”

按照之前的设想,买来的鹦鹉开始下蛋繁殖是一件喜事,但如今看来,这是一件让他头大的事,“我一看到鹦鹉下蛋就害怕,因为这意味着我要给它们腾地方、增饲料,发愁人。”

现在阿勇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他有时也在想,如果以后没钱运营养殖场了,就干脆把鹦鹉放生了算了,“每年30多万的费用,如果不盈利我坚持不了多久。”

但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阿勇“崩溃”了:因为人工养殖的鹦鹉不具备野外自主生存的能力,法律规定,放生鹦鹉等同遗弃,也是违法的!

阿勇至今搞不懂,为什么一个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被大力提倡人工驯养的动物,在合法的情况下,想以它获利会如此之难。

对于未来,阿勇很茫然,他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清楚的是,以目前的情况,他也撑不了多久了,“哎!走一天看一天吧,既然已经入坑了,怎么可能轻易就跳出去。”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段睿超

专家观点

“中国的《野保法》相对来讲,比较粗线条,所以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认定中,就套用了国际公约或某些红皮书的相关规定”

耗费人力物力关注外来物种,脱离立法初衷

在我国1988年通过的《野保法》体系下,保护动物的级别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调整。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研究员刘慧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不过最新的《野保法》也有了相关的修正,对于物种的保护级别,五年就要调整一次。”

“这种调整,是需要跟最新的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刘慧莉说,但在如何保护相关物种、在法律上给予什么样的地位及保障,目前的法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

曾全程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的鸟类保护专家,中国高校动物协会联盟(筹)、海口市野生动物协会秘书长李波,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在国际上,《华盛顿公约》的划分是比较严格和清晰的,但在国内有所不同,中国的《野保法》相对来讲,比较粗线条,所以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认定中,就套用了国际公约或某些红皮书的相关规定,“这肯定就存在某些条款是不符合中国国情和法情的情况。”

5月9日上午,正在美国参加世界动物博览会的李波说,“在执法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切合、甚至脱离了中国实际的情况。”

李波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关注一个外来物种,这严重脱离了咱们立法的初衷。”

而对于类似王鹏所养的“锥尾鹦鹉”的保护,李波认为,这完全可以按照公约上边的要求,监管其养殖、售卖等过程,不违反公约就行了。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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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鹦鹉4年 500万 卖不掉 不能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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