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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

2017年07月04日 08:42 | 作者:徐隽 张璁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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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宣誓,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截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取消案件审批,确立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经过四年的探索,改革成效显现,85%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各地法院人均结案数量普遍提升20%以上。

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首批员额法官宣誓仪式,标志着最高法机关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也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随后,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基础性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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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

据了解,最高法首批入额法官共367名,占编制总数的27.8%。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这些法官均承办过疑难复杂案件或曾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具有较强的审判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最高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在首批员额法官选任过程中,最高法严格执行中央批准的改革方案,从严控制员额比例,从严设置法官岗位,从严执行入额标准程序,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将员额比例控制在编制数额的30%以内,员额法官岗位均配置到一线办案部门,综合部门不设员额岗位。对入额人选要求应为审判员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助理审判员,突出实绩导向和办案能力。

截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取消案件审批,确立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

2015年9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改革后,地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8%以上,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普遍较改革前大幅下降。2017年4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下发后,各地法院普遍制定了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具体方案,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为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2016年8月,最高法会同中央编办联合印发《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目前,全国219家试点法院正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落实改革。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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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官 法院 最高 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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