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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不能总靠《鬼吹灯》衍生的劣质IP挣钱

2017年07月07日 10:27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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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指导IP剧”是在透支市场

之所以这部剧甫一上线就引起批评,很大原因在于今天观众对“IP剧”的警惕。《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也是一个IP剧,符合网文生产、版权交易到游戏开发、影视拍摄的整个链条。但是IP风口被鼓吹了五年以来,出的精品不多,烂作倒是层出不穷。我们不禁要问:IP这个产业是否是个伪命题?网文就天然地应该被改编成影视吗?

本质上来说,IP产业很符合布热津斯基的“奶头乐”理论,用温情、麻醉、低成本、半满足的东西来迎合大众消费。但是如果提供的都是低劣奶制品的话,大众也有表达不满的时候。或许这部剧就是一个拐点。

原著《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的书名有作者天下霸唱的本名,意思是张牧野说的一些诡异的事情。从整本书的风格和题材来说,是一部笔记小说集。书中有一些评论性质的文字解决了《鬼吹灯》小说的一些读者的疑问,另外一些就是怪力乱神的小故事,可以看出这个写作形式是某种意义上对《志怪录》《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子不语》等传统志怪文学的接续。

这样的一本故事、评论合集,也能拿来改编成网剧,而且只用了一个名字,来讲述另外一个故事,是网络剧的惯常操作模式,也是对观众的不负责任。IP产业的另一个特点是,参与方都在努力囤积各种内容并宣称有着大数据的手段来指导市场收益。《鬼吹灯》八本书的版权在腾讯,那爱奇艺就收编八本之外的版权,并让原著作者出来站台,让人不得不叹服于资本的威力。

在整体影视工业发展畸形的情况下,特效五毛、剧情低智、演员不济等困扰下,天马行空的网络文学并不能很好的影像化,互联网发展的协同效应在IP产业上是失败的。对版权占有为核心的所谓IP产业的迷信也该醒一醒了。在这个快餐时代,囤积的版权不可能像黄金一样永远保值,收获了以后就必须要立马变现,因为观众口味变得快,明星也会老得快,网络文化更是瞬息万变。这也是所有平台方的焦虑所在,为了缓解这种焦虑,只能用短期行为来透支市场。大数据就是法宝。

每个平台都在号称自己有大数据,拥有庞大的用户数据用来指导内容采购、生产,用什么剧本?选什么演员?都认为靠用户产生的数据就能金钱滚滚。但实际上,平台与平台之间有着壁垒,用户的消费习惯通过一家平台的大数据不能完全体现。不去认真分析市场和人性,妄图依靠一串手机号来获取收益,无异于痴人说梦。而这两年网络剧的口碑一路走低,也证明了这个市场的浮躁。短期之内,杀鸡取卵,劣质IP不影响平台获利,长期来看,是一起把市场做糟。

长远的看,影视的问题还是要回归影视本身来解决,并不能因为附加上互联网、小鲜肉、IP等标签就变得特殊了,《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这种劣质剧,不做也好。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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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ip 平台 鲜肉 劣质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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