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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和反暴走都不能有戾气

2017年07月13日 15:09 | 作者:杨于泽 |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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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临沂发生出租车撞上暴走团、造成1死2伤的交通事故,当地交警初步认定,司机操作不当负主责,暴走团非法占用机动车道负次要责任。此事立即引发热议,一些网友认为“规则最重要”、骂暴走团被撞“活该”,还有人觉得当事司机撞人是“替天行道”、为她喝彩。

暴走团非法占用机动车道固然是错了,但因为暴走团违法在先、妨碍交通了,就觉得自己站上了道德高地,有了道德优越感?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想法,本身就是反道德的,与暴走团妨碍交通相比,暴戾更甚。

山东临沂的交通事故,应该说“事出有因”,而非不要规则的结果。暴走团并不是一向占道暴走,那天因为原来晨练道路封闭施工,觉得时间尚早、通行车辆很少,才走上了机动车道。而肇事司机也不是对暴走团怀着刻骨仇恨,撞人是“大意了”。交通事故是一个偶发事件,而非讲规则与不讲规则的对撞。

对国人来说,讲规则的确是一个走向文明、法治的必然要求,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将规则绝对化,变成规则比人命更重要。规则是一个体系,相互之间还有一个先后次序。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占用机动车道暴走。但人类制订交通规则的目的,一是关爱生命,二是讲求效率。珍爱生命在人类社会规则体系中居于优先顺序。因为有人妨碍交通,就鼓动司机撞人,是最严重的破坏规则行为。

现在社会上似乎有一种“规则渴求症”,患上这种病的人对不讲规则的行为不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是有一种除之而后快的冲动。在他们看来,违反规则,就让违反者去死。其本质不是服膺规则这个体系,而是各取所需、为我所用。规则于我有利,我就誓死捍卫;只要对我有利,违反规则也可以获得我的呐喊助威。审慎驾驶是一个规则,但有人开车撞了我不喜欢的人,我就骂受害者“活该”,这是一种暴戾的“规则意识”。

珍爱生命在规则体系中具有优先顺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以生命为挡箭牌而破坏某些规则。规则作为一个体系虽然具有先后次序,但它们的价值指向是一致的,即维护文明秩序、增加社会福祉。遵守规则、维护规则带来行为主体与社会双赢,而无视规则、破坏规则往往是行为主体与社会双输。比如遵守交通规则,既予人方便,也予己安全;在机动车道上横行无忌,难免有时候会遭受无妄之灾。

当然,就事论事,暴走团非法占用机动车道,看似有着晨练的良好出发点,本质上也是一股戾气。锻炼身体是好事,但这不是一堆人跑到机动车道上去的理由。有些人一直在论证暴走团非法占道的合理性,说那么多中老年人没有地方锻炼。锻炼要不要讲规则?肚子饿的人可不可以吃“霸王餐”?组织一个暴走团,不能因为人多势众,就壮起胆子在机动车道上横行无忌。把人们组织起来健步,就得负起一定安全责任。在机动车道上疏于安全防范,更是错上加错。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暴走 机动车道 戾气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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