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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动扶贫奶酪,严惩不贷!

2017年08月15日 08:48 | 作者:姜洁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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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问题多轮整治,有效防止“雨过地皮湿”

“‘小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啃噬的是群众获得感。”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要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绝不能让“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四川省纪委明确要求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去年8月至10月,由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突出“三个集中”(集中处置问题线索、集中查处违纪案件、集中通报曝光典型),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立案审查379件,党政纪处分288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

今年,又由省纪委牵头,进行两轮历时8个月的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3月至6月开展3项专项整治,包括贪污侵占、扶贫项目分配安排、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等三方面问题。7月至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各市(州)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年一部署,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就是要有效防止‘雨过地皮湿’。”四川省纪委副书记郑东风介绍,去年以来,四川省纪委先后下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4个文件,明确持续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多轮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针对问题线索的复杂程度和查办难度,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省纪委挂牌督办、县区纪委交叉异地查、派出纪检组分片交叉查的办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违纪行为。2016年以来,立案审查17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4人、移送司法机关68人。

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一线

7月24日,四川省向社会公开通报七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阆中市峰占乡政府红瓦店村通过多种方式擅自收回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共计38.052万元,峰占乡党委书记李剑强,峰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瑜,红瓦店村党支部书记赵学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县可久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兆先履职不力、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去年以来,仅省纪委就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2件。同时,“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在全省推广,开播“阳光问廉”93期,解决问题346个,问责93人。

四川省纪委在工作中发现,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主要原因是扶贫领域一定程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为压实责任,2014年,四川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此后,四川党员干部手中便多了《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两本清单。清单明确了领导干部履责“路线图”,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将脱贫攻坚作为“月考+年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等制度。每到年底,省纪委都梳理分析各地工作情况,集中约谈一批扶贫领域问题反映突出的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四川省还注重用好问责利器,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严惩不贷,让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去年以来,全省党内问责1083人(单位)。省纪委对扶贫领域问题反映集中或违纪问题较多的8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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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扶贫 省纪委 监督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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