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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人员执迷不悟 有人抱怨打传行动破坏“发财梦”

2017年08月23日 07:50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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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合法”

“等一下,你们俩是干嘛的?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

看到一男一女结伴在保利心语小区内晃悠,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狮子山派出所社区民警杨建梅上前询问。

“我们是来旅游的,我妹妹住这个小区,来这找她拿点东西。”面对民警提问,这名女士不慌不忙地回复。

“好,那你报一下你亲戚的房门号、说一下户主的姓名。”

结果,这名女士还真流利地报上了房门号和姓名。

见此情形,杨建梅转头对小区物业经理说:“查一下户主姓名是不是这个。”

旁边两人依旧淡定如初。

物业经理拿出手机查询后发现,业主根本就不是这名女士所说的名字。

事后,警方查明两人是涉传销人员。

面对民警询问,涉嫌违法犯罪的传销人员缘何能如此淡定?

“他们很多人觉得自己参加的是‘合法’行业,很多传销人员在讲课中还会有针对性地给学员‘洗脑’。”襄阳市樊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杨朝晖说。

樊城警方提供的学员“学习笔记”中,有一条即为“这个行业犯法吗”——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今天这个行业犯法吗?你能问出这个问题,证明你对自己的朋友负责。

“当我们出门的时候,父母都会说,孩子在外,犯法违背良心的钱千万不要赚,你有那个命去赚,没命去花。

“我想问下,朋友,你有没有见过直销违法的?(没有)既然没有,何谈违法呢?

“犯法是指触犯了法律的某条某款,比如我国禁止的行业,即枪支、毒品、色情等。

“其实,行业是没有犯法的,犯法的都是操纵他的人把行业做了偏差……我们认为不犯法,我敢保证今天这个行业绝对不犯法。”

传销人员自认为“合法”,曾让武汉市洪山区工商和质监局执法局局长鲁立东经历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在一次打击传销执法行动中,一个传销窝点的头目被抓。

事后,这个头目发展的多名下线找到洪山区工商部门要求“维权”:头目骗了他们钱,跑了,要维权找头目“要钱”。

针对传销组织新发展出来的“洗脑术”,湖北各地出台了多种举措“反洗脑”。

为让新加入人员不误入歧途,洪山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传销组织集中的小区设立固定宣传栏,进行有针对性的正向宣传。

对宣称传销组织“合法”的诡辩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打传办、综治办、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打击传销教育学习基地,并将一份辖区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判决书作为“必修课”。

鉴于打击传销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问题,8月16日,武汉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防范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市综治办牵头联系金融、银行、通信管理部门,对涉传银行账号等制定管控措施。

“按照市里要求、区里部署,我们正在筹备建立传销人员教育基地,将进一步发挥综治优势,对涉嫌传销人员开展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行动,特别是对传销受害者给予有针对性的‘反洗脑’,力争从源头上截断传销组织发展壮大的基础。”在接受采访时,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彭代平说。

(文中传销人员均为化名)

本报武汉8月22日电 记者 刘志月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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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销人员 执迷不悟 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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