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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2018年03月01日 15:05 |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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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作为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是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2017年,在财政、教育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突破和新进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现无缝衔接

2017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现无缝衔接。

——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明确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

——将预科生纳入高等教育资助范围。明确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落实民办高校同等资助政策。明确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二)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全面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要求,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0元,将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0元。

(三)进一步加大了对建档立卡等特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

2017年,各地各高校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加大了对建档立卡等特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一个人不少,确保一项政策不少,确保重点资助。

(四)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二、 学生资助工作提档升级

(一)资助育人有新突破

2017年,教育部党组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将资助育人纳入“十大育人体系”。明确要求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创新机制,拓展形式,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二)规范管理全面推进

2017年,为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明确提出“六规范”要求,即“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根据统一部署,各地各学校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了自查自纠。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力量于2017年底对12个省份进行了重点抽查。总体上看,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规范管理为导向的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各地以规范管理为导向,把解决当前问题和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由纪检、审计、媒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学生资助监管工作提档升级。

——规范管理意识普遍增强。各地各学校资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普遍提高,自觉按照“六规范”要求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受助学生获得感普遍增强。

——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各地各学校按照“六规范”的具体要求,集中清理政策执行中的不规范问题,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更加规范,精准资助水平普遍提升。

三、 资助资金继续大幅增长

(一)资助资金突破1800亿元

2017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9590.411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464.27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882.14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193.38亿元,增幅11.45%。学生资助资金连续十一年保持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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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学前教育幼儿889.77万人次,资助金额93.20亿元,比上年增加25.02亿元,增幅36.70%;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1604.61万人,资助金额179.11亿元,比上年增加14.00亿元,增幅8.48%;资助中职学校学生1509.92万人次,资助金额365.29亿元,比上年增加33.16亿元,增幅9.98%;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310.42万人次,资助金额193.80亿元,比上年增加26.30亿元,增幅15.70%;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金额1050.74亿元,比上年增加94.90亿元,增幅9.93%。

(二)免费教科书投入资金203.14亿元

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175.9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49.33亿元、地方财政26.61亿元,惠及义务教育中小学生1.42亿人。地方各级财政安排地方免费教科书资金27.20亿元,惠及义务教育中小学生8304.20万人。

(三)营养膳食补助投入资金285亿元

2017年,全国710个国家试点县级单位(含兵团19个团场)约8.2万所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约2100万人,中央财政安排当年膳食补助资金185亿元(包括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29个省份在886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覆盖学校约5.9万所,惠及学生约1600万人,地方财政安排膳食补助资金约100亿元。

四、 财政资金占主导地位

(一)财政投入超过1200亿元,增幅9.15%

2017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210.62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101.44亿元,增幅9.15%。其中,中央财政616.39亿元,比上年增加37.19亿元,增幅6.42%;地方财政594.22亿元,比上年增加64.24亿元,增幅12.12%。

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的比例为64.32%,财政投入是国家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占2017年资助资金总额的32.75%;地方财政投入占2017年资助资金总额的31.57%。学前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89.01亿元,占学前资助资金总额的95.50%;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均为财政资金;中职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257.48亿元,占中职资助资金总额的70.49%;普通高中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76.19亿元,占普通高中资助资金总额的90.91%;普通高校资助财政投入508.83亿元,占普通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48.43%。

(二)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284.20亿元,增幅7.97%

2017年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84.20亿元,比2016年增加20.99亿元,增幅7.97%,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10%,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7.05%,是高校资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学校资助资金超过250亿元,增幅17.53%

2017年,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资助资金共257.64亿元,较2016年增加38.42亿元,增幅17.53%,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3.69%。

(四)社会资助资金近130亿元

2017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129.69亿元,较2016年增加32.56亿元,增幅33.52%,占资助资金总额的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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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资助 亿元 学生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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