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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民之所望,建议所向

2018年03月02日 23:20 | 作者:王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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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王泳)不负嘱托,牢记使命,正是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周洪宇履职尽责的真实写照。

周洪宇这个名字,被大家所知晓的原因不仅仅是他在学术上的造诣,也是他十几年以来作为一个全国人大代表以“热情、勇气、执着、理性、智慧”来要求自己,更是他以专业的态度、专家的视角、民众的期盼,从“专业——研究——调研——建议”认真履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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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周洪宇的建议——《根据义务教育应作为全国性公共产品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建议》得到国家采纳,国务院颁布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将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八大类18项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具体明确地提出“义务教育,包括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4项”。

“连续多年对于把义务教育作为全国性公共产品来由中央财政承担主要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的呼吁终于得到回应,本人倍感欢欣鼓舞。”周洪宇说,《方案》的出台明确将“义务教育”的多项支出明确为“主要公共服务领域”并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观念与政策的重大调整。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发放仍沿袭“以县为主”的财政体制,但是多数县级政府,特别是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财力薄弱,入不敷出。教师正常工资的发放让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普遍不高。

近五年来一直在全国两会以及各类智库论坛上周洪宇都明确呼吁重新认识义务教育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属性,重新调整和划分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方面的支出和事权关系。

他提出义务教育也是全国性公共产品,理论上应由中央财政承担。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建议应重新调整和划分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方面的支出和事权关系,“义务教育的财政上交由中央财政负责,逐步建立政府间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在实施步骤上,按保工资、保生均、保运转、保无危房等几步走策略来分步实现,即先由中央财政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教师的工资,津贴等由地方财政足额发放,再由中央财政承担生均经费和学校运转费等,尽快明确其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义务教育的财政应逐步分类上交由中央财政负责,财权和事务责任应该统一。”

建议报送中央有关部门后,迅速得到回应。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认为建议有关财政投入、师资建设和立法保障的观点很有价值,也很及时,应该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

不久后,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方案回应并采纳了周洪宇的建议。

周洪宇说,政府应更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具体责任,建立起更加科学完善的制度保障,强化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阶段的基础地位。

为此,他带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建议》再次来到全国两会,带着他新的使命再次踏上征程。

从“周免费”、“周校车”,到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刚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再到国务院颁布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周洪宇持续11年一直关注和提出的建议,几乎被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悉数写进政策文件中。这些建议的提出和被采纳无不体现着一个全国人大代表、一个教育家爱国爱民的大爱情怀。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义务教育 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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