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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静委员:非贫困县(村)也需脱贫“滴灌”

2018年03月10日 17:4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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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吴志红“今年我特别要为非贫困县(村)发发声。”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主席梁静对本报记者说。

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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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作为工商联主席的梁静一直在组织河南民企参加“千企帮千村”活动,主要结对帮扶贫困县(村)。这两年,梁静在调研中发现,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脱贫攻坚基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步显现,特别是在非贫困县(村)中更为明显。

以河南省为例,梁静委员给记者列出了一组数据:第一,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贫困人口221万人,非贫困县(包括已摘帽县)占比31.2%;非贫困村(包括已脱贫村)共有贫困人口占比77.5%。第二,政策主要支持针对贫困县,却没有覆盖非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上蔡县,2016年底有贫困人口6.78万人,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743万元;而非贫困县的杞县,2016年底有贫困人口3.72万人, 2017年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54万元,仅占上蔡的7.5%。第三,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占比较大,因病、因残导致家庭贫困的较多,兜底保障刚性需求大。

“为了促进贫困村脱贫,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政策,不少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兜底情况等明显好于非贫困村。非贫困县对享受国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的愿望呼声较高。”梁静说。

梁静建议,在规划、政策上,要明确提出统筹做好非贫困县(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完善扶贫政策,统筹帮扶资源,全面跟进提升,严格督查巡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均衡推进,使扶贫政策更加公平地惠及贫困人口。加大对非贫困县(村)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赋予中西部省份中扶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权限,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稳步提升低保标准,逐步扩大低保范围,保持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梁静最后建议,建立完善非贫困村干部帮扶制度。充实完善非贫困村及贫困户的定点帮扶体系,统筹协调县级机关和民营企业,一方面安排帮扶单位、党员干部对非贫困村及贫困户实施定点帮扶“全覆盖”,另一方面,鼓励当地专业大户、致富带头人对贫困户 “一对一”帮扶,切实做到全部“应扶尽扶”。

编辑:吴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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