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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改善不力 晋城、邯郸、阳泉3市被约谈

2018年05月04日 08:38 | 作者:寇江泽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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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要和量化问责紧密结合,有关分管领导将被问责

除了约谈之外,5月3日,生态环境部还致函山西、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市(区)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每月强化督查或巡查新发现的涉及“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电代煤和气代煤工作不实、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不落实等4方面问题的数量超过5个,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县(区)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晋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下降3.7%,仅完成任务目标的37%,低于60%的下限要求,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晋城市分管副市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生态环境部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2家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并有3家钢铁、2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泽州县6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山东菏泽郓城县6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河南开封杞县9家企业存在错峰生产不落实或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等问题。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平市分管副市长、泽州县分管副县长、郓城县分管副县长、杞县分管副县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根据有关规定,具体问责工作由相关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并应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问责结果应征得生态环境部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2014年出台的《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约谈是指环境保护部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行政措施。“大气十条”“水十条”等文件中都明确可以使用约谈这种手段。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工作中,约谈主要针对三类问题:群众举报并被查实的突出环境问题;年度考核没有通过或治理进展缓慢,晋城、邯郸、阳泉3市就属于这类问题;专项或综合执法中发现问题,督促警示当地政府。该负责人表示,约谈能更有效发挥环保部门自身职能,地方政府也更能提升守土尽责的意识,切实履行环保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有专家表示,未来要进一步健全约谈机制,要根据需要选择重点,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诫勉性约谈,对于苗头性问题要进行预警性约谈,提示风险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此外,约谈要和量化问责紧密结合,约谈后要及时组织跟踪督导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问题久拖不决的,应当立即启动问责程序,持续传导环保压力,促进解决环境问题。

3市要制定整改方案,20个工作日内报送生态环境部

“深感自责,倍感愧疚,痛定思痛,约谈既是鞭策,也是激励。”晋城市长刘锋表态。他分析,晋城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认识不足,落实上有差距,没能真正做到精准监督、压实责任,加之特殊气象条件,导致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晋城将重拳出击,减煤、治企、控车、降尘,促进环境治理持续改善。

约谈会上,其他两市市长也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

“总的来说,3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都很大,但相比于其他城市还有薄弱、不到位的地方,影响了所在省、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刘长根说,3市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决心不变,目标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刘长根表示,3市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生态环境部,即日起生态环境部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涉及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需同步严格落实。

“3市有各自的情况,也有各自的困难,但共同的特点就是压力传导没有到位,责任没能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说,未来,3市要制订各自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把工作做实做细,层层传导环保压力。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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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约谈 城市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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