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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步”的思路做“进步”的保护

2018年05月18日 11:16 | 作者:王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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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网络空间俨然已经成为离不开的“日常”环境。

如何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搭建一个通往积极、广阔、丰富的网络通途,是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此次双周协商座谈会的主题。严格法律制度,不容置疑;推进立法进程,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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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委员在会上发言 人民政协报记者 姜贵东 摄

与会委员、专家、企业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来自各个面向,但避免僵化和不切实际,以进步的思路和手段解决进步中的问题,无疑是一个共识。

首先是正视并利用技术的进步。如与会者所言,技术上的监管和保护意义重大,为使用者做“画像”,宵禁、分级等等都是可以参考和使用的技术方式,但网络空间里也有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说法,一个监管技术的出台,马上就会有一个破解软件的面世,“一键禁玩”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何在技术上做更高级的研判,通过科研部门和企业在数据、算法、终端的不断优化,避免不良信息的输出和适度的“隔绝”,是“保护”中应该体现的方面。

不过,技术固然可以“防止”可以“隔绝”,但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来讲,更需要有一个能够“预防”的理念环境——来自家庭的引导,来自学校的教育,来自全社会的良好风气。

家庭中,父母承担责任,也需要学习,如更新网络常识,正视“网络成瘾”等心理问题的存在,引导未成年人“把网络环境用好”。对学校而言,补充进步技能,如李有毅委员所说,通过校外课堂等方式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学习网络知识、提高网络素养,增强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的能力。

对于全社会而言,也应有一种进步的观念,不能单纯让企业“背锅”,而是判断网络产品本身的性质,通过政府、企业、家庭、学校等多方合力,共同提升综合应对的能力。在明确和强化互联网企业责任时,坚持必要又可行的原则,既促使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又不过度加重企业负担,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寻求平衡和公约数。

以历史作维度,互联网终究是新事物,代表了人类文明的方向。在这个背景下,呵护进步中的未成年人成长,推动进步中的网络技术发展,考验的也必然是进步的智慧。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进步 保护 未成年人 网络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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