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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可以买卖,学术的良心在哪里

2018年06月22日 10:33 | 作者:郑晋鸣、李亮逸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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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文买卖乱象缘何屡禁不止

研究生买论文以求顺利毕业,这种做法在高校已不是什么秘密。而作为科研指导第一责任人的导师,也心知肚明。而为了帮助学生顺利毕业,甚至有的导师以课题经费的名义,给学生报销版面费和中介费。

有高校教师指出,教育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这种硬性要求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是将学校任务“下移”,把本该学校、教师承担的任务摊派到学生身上。

据了解,不仅是在校研究生,现今多数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申请立项都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据介绍,学者论文发表量还可能与在校福利和退休后的待遇挂钩,毕竟职称不同差距很大,这使得教师和学者们不得不盯紧自己的论文发表数量。“发不了核心期刊,发几篇‘水刊’也能折算成工作量,因此去低水平期刊‘灌水’的也多了,甚至有的老师一年发二三十篇,但大多是没有学术价值的‘学术垃圾’。”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生李光辉(化名)说。

掏钱“买卖”的论文总体上内容质量不高,大多是胡乱抄袭、低水平重复,缺乏学术性及创新性。有院士曾直言,我国论文90%以上是垃圾论文。

针对论文买卖,有关部门曾多次打击买卖论文的不法期刊,对其作出停业整顿、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同年,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指出:“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之一。但这些政策目前陷入难落实的尴尬境地,买卖论文仍屡禁不止。

论文买卖乱象究竟因何生成?受访对象普遍表示,“一切指标看论文”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根源。

当前,对教师、学术研究人员和学生的评价,好多单位用论文发表、发表在什么级别的期刊以及发表的数量等指标来衡量,这在客观上导致旺盛的论文发表需求。据统计,国内现有学术期刊5000多种,每年刊发的论文约100万篇,但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因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等产生的发表论文的需求约为480万篇,如果再算上庞大的在校研究生数量,那么,论文发表需求和有限的学术资源就形成了极为尖锐的现实矛盾。

一面是庞大的论文发表需求,一面是有限的学术期刊数量,僧多粥少,问题就因此而生。“没有人想贴钱发论文,但现在就是这种规定,短期内不可能变化,大家也没办法。”李光辉说。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单位重视论文发表没有错,因为论文能反映研究成果。但有些单位将发表论文与学位、职称等挂钩,却并不是重视论文本身,而是重视论文发表,甚至作者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即可,全然不顾论文的创新价值、学术含金量的评价。同时,一些单位对于“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只是泛泛规定,对于学术失范、抄袭等的认定、惩罚缺少细化的可操作的条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买卖论文的风气。

4. 关于论文买卖的思考

近年来,我国的科研评价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已见成效,而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以论文论英雄”的现象,少数单位仍把发表论文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最重要甚至是唯一标准。但“唯论文导向”不仅不能完全体现科研成果的水平和价值,还会遮蔽和抑制优秀人才的出现和成长。早在十多年前,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外交学院等7所大学就取消了“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指标,随后,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也不再强行要求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11年,复旦大学在部分文科学院开始试点,硕士生无须再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发表论文不再作为授予学位与否的硬指标。然而,反观各大高校的理工科专业及公共卫生、医学类等专业,却始终难以走出发表论文的泥潭,甚至在某些方面越陷越深。

多数受访者认为,论文买卖破坏了学术生态,造成了虚假、浮躁的科研风气,也浪费了社会资源,对科研创新危害极大,有关部门必须予以规范和治理。

——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宜作“硬要求”。学术评价不能只有一种方式,更不能硬性地将学位、职称晋升等于发表论文捆绑在一起。“目前不少大学不再‘一刀切’地规定研究生论文发表的要求,而是明确指出要根据不同培养目标和不同学科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指导。”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继红指出,要将论文发表制度中的强制性变成引导性、鼓励性,引导学生自发、自觉地走向研究的道路,为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应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制定公平、合理的研究生奖励制度,奖学金的评比应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强化对学术期刊的监管。目前,论文买卖已形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链条,专业写手负责编写论文,网站中介充当掮客,期刊编辑部“里应外合”。论文买卖催生出“灰色产业链”,严重损害了学术期刊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成为学术腐败的温床。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论文买卖行为,斩断当前中介和杂志社串起来的灰色产业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期刊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期刊黑名单制,进行有效管理,并禁止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

——加大对论文写手、买方的打击力度。“长期招募论文写手”“兼职写论文”,这样的帖子在多所高校的贴吧、论坛等都可见。在一些高校的教学楼、校园公共场所的公告栏也可看到此类广告。有报道称,有人全职做代写论文的“写手”,在接单较多的月份,月入可达3万元。有的写手是理科专业,但也帮写了不少文科专业论文。“其实专业性的都不太懂,都是网上找资料,为了保证短时间交稿,就将网上的资料摘抄、修改、拼凑一下,换个说法,能过关就行。”对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要健全相关法规和学术诚信体系,形成完备的制度约束,实行论文造假“一票否决制”。

——继续推进和完善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于高校教师,要合理区分科研型教师和教学型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其学历、工龄长短、工作业绩以及教学、科研获奖等相关情况,避免让不同类型的教师疲于“一锅炖”的评价机制。对于专业科研人员,要破除“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防止科研人员迫于职称晋升、业绩提升等压力,搞论文造假、抄袭或代写,鼓励和引导他们做那些周期长、有原创性、前瞻性的课题。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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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论文 发表 期刊 买卖 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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