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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藏传佛教商业化的对策和建议

2018年07月02日 09:3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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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
防治藏传佛教商业化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藏传佛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呈现出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良好局面。但在商品经济条件和开放社会环境中,藏传佛教也受到了商业化冲击,主要表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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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记者 齐波 摄

一是当前少数寺庙盲目修大殿、塑金身,却忽视了真正“肉身菩萨”即优秀僧才的培养;二是个别藏传佛教界人士有奢靡攀比倾向,不务清规,追名逐利;三是一些非宗教组织或个人非法获利,将寺庙当做“摇钱树”,妄推商业资本进寺;四是不法商家把“道场”变“商场”,诱导信众、游客抢头香、烧高香和盲目放生,掺杂利益链影响生态;五是仍存在“假堪布”、“假法王”、“假活佛”借教谋利,涉嫌诈骗。为此,建议:

一是倡导僧尼爱国守法、爱教守戒,正确认识和应对藏传佛教商业化。切实加强教风建设,严修戒定慧,弘扬爱国尊法、爱教守戒、节俭惜福传统,注重闻思修,精进讲辩著,抵制商业逐利和奢靡攀比之风,提倡寺庙回归到修学弘法的基本职能,维护僧团清净庄严的真正形象。

二是深化寺庙科学管理,坚持非营利性原则。藏传佛教寺庙应建立财务审计机制,打击非法牟利行为,严防商业化倾向。僧尼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开展与教义教规相符的经营活动,且收益必须用于寺庙自养、弘法利生和公益慈善事业。

三是引导信众正信正行,加强环保,避免乱烧香乱放生误区。此外,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宗教领域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正本清源,标本兼治,共同为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藏传 佛教 商业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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