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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积极推动异地婚姻登记

2018年07月23日 09:07 | 作者:林仪 揭春雁 辛学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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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积极推动异地婚姻登记

先行先试“全省通办”,为全国提供广东样本

人民政协报记者林仪 揭春雁 通讯员辛学敏

“我们要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为全国异地婚姻登记探索路径方法。”7月19日,一场高规格的对口协商会在广东省政协召开。国家民政部、广东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政协委员相向而坐,共同探讨异地婚姻登记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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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这个议题源于省政协主席王荣收到的署名为“一群外来大学生”来信。经过调查摸底,王荣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联合21位全国政协委员共同提交了《关于推进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的提案》,呼吁从国家层面解决异地婚姻登记办理的难题。该提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并已立案办理。

事实上,广东早在2016年就开始了异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今年1月底,广州市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个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城市。6月12日,王荣率调研组就推进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广东作为人口流入大省,截至2017年7月,全省流动人口总量为4113.26万人,其中20-45周岁的有2231.16万人,占总量的54.24%,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十分迫切。省政协调研组梳理了当前异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的三大难题:存在法律层面风险,婚姻登记信息未全面实现互通共享,人员、经费等服务保障能力不足。

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都规定,婚姻登记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不允许异地办理。

调研报告建议,尽快提请修订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并由省政府专题报请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开展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具体的试点方案分两步走:首先,今年内先在广州,并逐步在深圳、珠海、梅州等市开展婚姻登记跨市办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开展“全省通办”;其次,争取今年内在广州等已开展试点的城市先行试点跨省登记。

“我们完全同意调研报告所提建议。”广东省法院副院长谭玲表示,在广州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符合发展方向,稳步可行。她认为,目前推动异地婚姻登记在行政立法方面有障碍,要提请试点授权,试点要于法有据,否则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建议,可通过地方立法扩大“户籍所在地”的解释,比如规定广东居民的户籍地就在广东省,广东省任何婚姻登记机关都可接受广东居民的婚姻登记。

“目前,单纯提出修改(异地婚姻登记)这一条法规,可能性不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巡视员杨宗涛表示,我国正在推进民法典出台,其中的婚姻家庭篇将会涉及到婚姻登记方面的规定,届时再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更为合适。杨宗涛表示支持广东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并加强与司法部的沟通,研究寻求解决方法。

婚姻登记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也是与会人员关注的焦点。调研报告建议,建立公安、法院、卫计等部门共享平台,实现户籍(含人脸识别)、出入境、诉讼离婚、撤销婚姻等信息共享,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路。

“省内异地婚姻登记从技术层面、数据层面,是没有问题的。主要是民政、公安、法院数据的统一。”广东省信息中心副主任周传世认为“省内来讲,法院数据的短板主要是在欠发达地区,省外主要是民政、公安和法院这三个部门的数据。”

省政协委员包定华建议,优先推进广东省与紧邻省份之间的数据共享,例如湖南、广西等省份。

“这个建议有建设性。”与会的广东省副省长李春生点头称赞。他指出,广东正在加大力度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将为实现婚姻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有利条件。

“这是个小事情,但背后折射出政府管理、政府服务改革的大事。”王荣感慨地说,政府部门要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担当,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导向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国家授权广东开展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把小事办成群众满意的好事。

李春生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广东省异地婚姻登记的重要意义,把握原则,积极推进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强化保障,确保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婚姻登记 异地 广东省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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