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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亟须转变政府监管理念

2019年01月25日 17:4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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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刘尚希:
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亟须转变政府监管理念

一、 共享经济正在颠覆现有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现有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是建立在工业经济基础之上。工业经济是以专业化、集中化、规模化、标准化为特征的经济组织方式,由此形成与此对应的社会结构和政府组织体系。在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换过程中,共享经济成为不同于工业的新型经济组织方式,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把原来时空隔离的供需连接起来,各种资源被数字化,实现生产价值和消费价值的共享。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其理论依据从固定界域的公共产品转变为共享行为中的公共风险。

二、 政府监管要从“裁判”转向“领队”

工业经济基础上的科层组织管理延伸到整个社会,形成了政府制定规则,市场遵守规则的公共管理格局。以平台型组织为标志的信息社会已经来临,大数据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供了技术手段,但个人行为数据可能被滥用成为新的公共风险。政府要有效监管市场,离不开市场提供的技术手段,也离不开市场主体的自律相配合,特别是平台型企业的自我监管。政府应当转向“领队”角色,引领共治,实现人人参与,共建规则,人人遵守,人人共享。这种共治理念铸成的协同监管方式,与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也是内在一致的。

三、 抓住重点问题,推动监管创新

当前制约共享经济发展的问题很多,应抓住以下重点问题:一是把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分开。建议尽快修法,以与共享经济发展相适应。二是对平台企业的市场准入、监管标准,宜粗不宜细。适当调整“发展与监管并重”的思路,鼓励创新,激励发展应放在第一位。监管应当以公共风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改变“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传统监管分工。四是不用旧的规则来约束新事物,多一些包容,少一些“规范”。应用“可控的无序”来衡量共享经济发展中的风险。


编辑:杨岚

关键词:监管 共享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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