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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攻坚战要用好法治武器

2019年03月28日 15:53 | 作者:王立彬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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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题:打攻坚战要用好法治武器

新华社记者王立彬

作为今年执法检查重中之重,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周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与此同时,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重点立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法等工作也紧锣密鼓铺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用好用足法治武器。

党的领导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根本政治保证。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

伐谋伐交伐兵,最难是攻城攻坚。攻坚战是钢与铁的碰撞,一定要紧扣实践实战需求,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加强立法修法工作。例如,针对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迫切需要,今年将重点加快生物安全法立法工作;针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原则下长江经济带建设新形势,抓紧长江保护法立法。与此同时,急时务之所急,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修改进程。

创新是第一动力,执法检查也离不开创新。今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工作,首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这是一次创新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有效结合的探索,既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评价,也是对立法质量的检测,可以促进法律制度健全完善、有效实施。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体现了人大监督的特点,有助于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执法检查,对象明确、目标清晰。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强调,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检查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情况,检查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检查法律制度贯彻实施情况。在发展理念上,各级领导头脑里观念转变了吗?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地方政府做到了吗?做不到,就要问责。如此,方能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攻坚战 法治 防治 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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