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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理论指导地位的确立

2019年09月21日 09:37 | 作者:纪娟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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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提出许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创建人民政协和领导人民政协工作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人民政协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具有独创性的重要思想观点,形成了毛泽东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毛泽东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得以继承和发展,新时期人民政协的理论创立。

但人民政协理论作为一个固定的政治概念、政治术语,第一次提出来却是在中共十六大以后的2004年8月全国政协召开的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首先,从这一研讨会的题目来看,“人民政协理论”的字样已经一目了然地首次明确展示出来。其次,从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代表中共中央在这次研讨会上发表的讲话来看,也是作为中央领导人第一次明确提出这样一个全新的概念。

时隔不到一个月的9月21日,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胡锦涛进一步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人民政协的主题、人民政协的原则、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等几个方面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内容思想体系作了精辟的论述,其基本观点与贾庆林的讲话是完全一致的。有所不同的是,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要履行好职能,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之,以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胡锦涛的讲话为标志,人民政协理论思想体系得到首次完整概括,由此,正式确立了这一理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指导地位。

人民政协理论概念的正式提出,标志着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实践过程中对人民政协事业认识的升华,标志着人民政协事业进入一个新阶段。(本报记者纪娟丽整理)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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