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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妨害国境卫生检疫将被依法惩治!

2020年03月16日 17:03 | 作者:付振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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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付振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在16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就《意见》相关内容作出进一步说明。

王军介绍,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是境外疫情却在加速扩散,“外防输入”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海关总署依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采取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一系列卫生检疫措施,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口岸跨境传播。另一方面,依法防控要明晰与正面监管有关的法律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和刑事执法两种手段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为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军表示,《意见》的出台正是落实依法防控推出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当前非常严峻的形势下,可以说正当其时。《意见》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部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依法严惩各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准确的适用法律。要求各部门在办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件时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意见》列举了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实施这些行为如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将依照刑法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意见》从做好行政与刑事衔接、加快案件侦办、强化检察职能、坚持过罚相当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意见》的全文目前已经在五个部门的官网上正式对外刊出。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检疫 卫生 国境 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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