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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医疗物资如出现质量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0年04月05日 17:12 | 作者:付振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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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4月5日电(记者 付振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5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物资质量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情况。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表示,为深化国际疫情防控合作,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的监管,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于3月31日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五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如医疗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严控出口质量,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的形象,更好地发挥医疗物资对支持全球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出口 医疗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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