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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向军:餐饮业自救需因“疫”制宜

2020年04月13日 15:30 | 作者:符向军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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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两个月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3.1%。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向好,许多地方有序放开了餐企堂食供应,为了挽回疫情防控期间造成的严重损失,不少餐饮企业纷纷提高菜品价格,部分餐饮企业菜品涨幅甚至超过40%,许多消费者表示接受不了。

诚然,由于疫情的影响,物资、运输、人工、房租等成本增加,餐饮业菜品涨价也在情理之中,对此广大消费者也能理解。问题是,涨价也要适可而为,不能一口“涨”成个胖子,指望仅靠涨价迅速挽回因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显然是不现实的。

一方面,深受疫情冲击的不仅是企业,广大消费者、工薪阶层也遭遇收入减少、消费实力下降等实际困难,消费欲望和信心都有待慢慢提振、恢复,需要餐饮等消费服务行业温柔以待,以优质服务、价廉物美吸引消费源,广揽回头客。另一方面,餐饮企业逐渐走出疫情困境,面对客流量减少,急需的是消费者人气。如何培育消费市场、吸引客源是第一要素,简单祭出涨价大招,以提高每客单价应对客流量减少,显得“杀鸡取卵”,不合时宜。

为了提振社会经济,活跃消费市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宽松利好的“救市”政策。一些地方也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直接“撒钱”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帮助各行业尽快复工复产。这都充分说明当前刚刚走出疫情困境的市场经济急需复苏活血,通过精心呵护、精准调控逐渐恢复元气,恢复活力。餐饮消费市场也是如此。

餐饮企业自救刻不容缓,但方式可以多样,且要以消费者权益保障为前提。简单以涨价来转嫁损失到同样是疫情直接受害者的消费者头上,是急功近利的,也是不公平的。餐饮企业需要因“疫”制宜,发挥经营智慧,切准市场脉搏,提升消费者“用户体验”,以优质服务让消费者愿意消费、多多消费、经常消费,通过与消费者“合作”共赢,确保消费者权益,才能渡过疫情难关。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消费者 疫情 餐饮 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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