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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业、稳就业,非常之时当用非常之法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

2020年05月11日 17:40 | 作者:崔吕萍 李元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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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5月11日电记者 崔吕萍 李元丽“今年就业形势异常复杂严峻,有可能呈现‘凸’字型发 展态势,在一、二季度形成失业率的高点,之后随着全球疫情的缓解,逐步下降。”由于长期关注就业形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对于保就业、稳就业工作的观察角度更为立体。在莫荣看来,近期由于疫情对就业的冲击与原有的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等就业矛盾相互交织同时迸发,而推动就业工作的传统手段又被阻断,导致就业工作所面临的困难超过以往的历次冲击。“当前,国际疫情扩散尚未出现拐点,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处于防疫下的封闭状态,使得全球供应链和产业链面临全面关停,引发经济下行甚至全球经济危机,也会形成对国际和国内就业新的冲击波。”莫荣给出的判断很直接。

围绕“六保”中提出的保居民就业,从中短期看,莫荣认为,失业曲线较高平台期的长度取决于全球疫情发展和国内外经济变化趋势。我国疫情得到较快抑制,及时启动复工复产也激活了就业存量,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也能对冲国际市场的损失,且经济潜能还有很大释放空间,技术创新与应用正逐步取得突破,加上及时出台一系列宏观经济和 稳就业政策,经过努力,有望实现全年就业稳定向好。

为此,莫荣有三方面具体的建议。

一是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稳定良性互动。明确年度就业的指标,调查失业率的预期指标,应从受疫情冲击失业和无收入人员大量增加的实际出发,可以适当提高,但从保就业就业放在中央六保之首的要求出发,建议控制在6%以下;城镇新增就业的计划指标,应从实际可行与提振信心、政策注入与激发潜力相结合来考虑,不能减的太多,建议全年仍然要求达到 1100 万,相比2019 年计划 1100 万以上,实际达到1352 万;在冲击和风险加大的情况下,更应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就业牵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两头,保就业就是保经济,就是保老百姓的生活。因此,相关的财政货币宏观调控政策和其他经济社会政策应为完成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任务目标进行调整协同和配套,最大程度的支持就业;应将扩大内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和稳就业的重中之重,形成“扩需求—促就业—保收入—增消费—推经济”的良性循环,同时对冲国际市场的变化。

二是当前形势下,保就业、稳就业政策思路应区别于常规时期政策。建议实施一系列特别计划:如实施复产复工安全快速推进计划。建立复工激励机制,打通产业链资金链堵点;又如实施数字平台经济加速发展计划,探索新的经济治理体系和就业治理体系,加快数字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扩大新增就业空间;再如实施社会服务就业促进计划,鼓励青年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到特定地区、行业、机构和岗位开展服务,满足社会性就业需求;还有实施新就业形态促进计划,推动劳动关系多元化,创新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就业的灵活性与安全性。同时,应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在稳就业中的作用,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特色创造性地运用不同政策组合。

三是强化结构性政策的针对性,防范失业风险。建议针对重点地区、受影响行业和群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精准施策,以降低突发事件对就业稳定的冲击;通过实施大规模教育培训计划,降低劳动力供给规模,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缓解短期就业结构性压力;;建立国家失业预警系统,完善大规模失业预案,失业预警系统是主要由3部分构成,分别为警情监测系统、警情分析系统以及警情处理系统,加强对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加强警情分析,同时做好失业应对预案,一旦发出预警信号,采取各种措施稳定就业,防止出现大规模失业状况,切实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经济 非常 失业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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