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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量发展!第十一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举行

2020年12月17日 09:1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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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不是1天、2天,而是365天。这个倡议早已在年会代表中形成共识。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往届年会代表通过各种方式,在会前会后、线上线下对大会主题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深入研讨和交流,有的还互相走访,交流信息和经验,助推了地区乃至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蓬勃发展新局面的形成;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年会组织的交流研讨对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更加及时,更有获得感,他们将围绕“十四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结合办学实践,持续深入进行科学研究,为“十四五”时期和更长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撑力量。

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是国务院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法规原则。目前,我国教育涉外办学有十几种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规范的涉外办学形式,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最深层次,也是最深入的表现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有明确的政策界限。它的主体是中外教育机构,缺一不可;方式是合作,合作各方必须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招生对象主要是境内中国公民;中外合作办学有机构和项目两种形式,其中,机构又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实行“行政审批制”,教育部对依法批准设立或举办的机构和项目分别颁发机构“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范畴。例如,一般校际交流项目、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双联学位、双语授课项目、引进部分课程、外国大学预科班、交换生安排、联合培养、短期文化体验项目、合作远程教育、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都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现实中可能存在某些误读和误解,把其他涉外办学活动说成是中外合作办学;这些活动如果出现问题,容易被算到中外合作办学头上。这种情况不利于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其他涉外办学形式的发展。消除和杜绝中外合作办学“杂音”,厘清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支撑。

截至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且在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共有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层次,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10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125个,项目1096个。总体上,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含专科)占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的9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大约60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大约55万人,已经毕业的学生超过200万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200多个专业。合作对象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

“十四五”时期和更长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是稳定的,方向是明确的。今年上半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印发,对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吹响了我国新一轮教育对外开放和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作为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重要载体的中外合作办学,无疑将在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是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峰会和国家级智库平台。年会以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发起、牵头并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共同主办。海南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贵州省教育厅先后一次或多次参与主办。参与承办的机构先后有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温州肯恩大学、中原工学院、福州大学、福州墨尔本理工学院、泉州理工学院、鲁东大学、暨南大学、贵州大学等。据统计,参加第一届至第十一届年会的代表累计超过7000人次。教育部国际司相关领导出席第一届至第十一届年会;出席往届年会的还有中共中央组织部相关部门、教育部其他相关司局,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等领导。在代表构成方面,有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其“国际口”负责人,大学校长及其国际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大学国际学院负责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学者等。

历届年会成果丰硕,成效显著。十多年来,年会打造了五大平台,对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有序、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资政咨询、服务社会、引导舆论的独特作用:一是理论研究平台。年会围绕中外合作办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累了十一个主题,近百个分专题,至今,研究成果已经成为具有标志性和显示度的系列,对服务政府和学校决策,培养人才队伍,引导社会舆论,扩大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起了独特的、重要的作用;二是政策咨询平台。年会组委会先后承办8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专家培训会,直接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中外合作办学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撑和专业支持;三是人才聚集平台。年会凝聚了大批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培养了一批专家型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者和优秀青年人才,形成专业队伍;四是高端对话平台。年会建立了政府、办学者、校长以及专家学者的高端对话机制;五是舆论引导平台。年会通过大量研究和媒体支持,有效引导了社会舆论,推动形成了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事实证明,年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逐步扩大,已经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家级智库和学术界的品牌,已经成为国家中外合作办学决策的重要建言者、政策效果的重要评估者,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的重要引领者和社会舆论的重要引导者。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发起、牵头单位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2013年3月,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同年9月5日,教育部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11月,厦门大学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首届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秘书处工作。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组织委员会由厦门大学原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组原召集人、著名教育家潘懋元教授担任名誉主任;厦门大学副校长,以及参与当年主办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承办单位领导共同担任主任。本届年会组委会主任为厦门大学副校长杨斌,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工会主席王慧,贵州大学副校长陈祥盛;组委会副主任为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贵州省教育厅国际处处长王睿;组委会执行主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娟,贵州大学国际处处长洪云;组委会秘书长由洪云兼任。

编辑:位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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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办学 中外合作 教育 发展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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