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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16项措施管控臭氧污染

围绕高温月份,加强对企业、施工车辆等的管控,加大执法检查与督促整改力度

2021年06月04日 15:05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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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李俊伟呼和浩特报道 为了有效减少臭氧污染天气,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近日从6个方面制定16项临时管控措施,切实加强高温月份(6月1日-7月31日)臭氧污染防治。

按照工作部署,呼和浩特市从工业企业管控、建筑领域管控、洒水增湿作业和沿街商铺及餐饮业管控、加油站及储油库管控、运输车辆管控、强化执法监督6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每日11:00-18:00时段,除不可间断工艺外,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段(车间)错峰停产。禁止建筑墙体粉刷装饰、道路画线、露天焊接、沥青铺设等施工作业。储油库、加油站避开此时段进行卸油、收油作业。禁止低速货运车辆进城,严禁国三标准以下柴油货车进城,严查冒黑烟机动车。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施工机械停止作业。

5月底,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的企业,完成新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并提供报告。利用活性炭吸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完成新一轮活性炭更新并保存更换资料待查。餐饮业完成新一轮油烟净化设施滤网清洗或更新并保存相关资料待查。

接下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将利用便携式VOCs快速检测仪、泄漏检测仪对各地区开展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废气“应收未收”、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未“同启同停”、治理技术效率低下、废气稀释排放等问题,并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管控 臭氧 污染 呼和浩特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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