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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共同富裕慈善工作要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

2022年01月11日 11:30  |  作者:舒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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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去年6月下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之后,浙江省委、省政府也发布相应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围绕相关主题,在近日举行的第八届“西湖论善”论坛上,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慈善联合总会会长陈加元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推动共同富裕慈善工作要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

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慈善联合总会会长陈加元

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慈善联合总会会长陈加元

记者:去年6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随后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对于打造“善行浙江”,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陈加元:慈善事业在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既有大有作为的广阔空间,又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

为贯彻落实中央的《意见》,去年7月19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包括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打造全省统一的慈善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蜂巢式”浙商公益慈善机制;发扬“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打造以“慈善公益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推动互联网慈善,打造智慧慈善、为民慈善、阳光慈善等等。

浙江省民政厅也随即印发了《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从健全慈善激励机制、推动慈善模式创新、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三方面作了细化安排。

从中央的《意见》和省里两个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具全局性和探索性的实验区;同时此次浙江从一开始就不仅是“试验”,更应是“示范”。

记者:您怎么理解“示范”?在助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浙江慈善应当担负起怎么样的责任和使命?

陈加元:什么是“示范”?我的理解,一方面是呈现新发展阶段新成就的示范;另一方面是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示范,再一方面是建立新机制新体制的示范。

基于这样的背景和定位,浙江慈善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要扛起三个方面的时代使命:

首先,要扛起慈善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倡导传播慈善文化,发扬慈善精神,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认为,共同富裕既是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更是精神文化生活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使命下的慈善事业,使得社会优势群体以自觉自愿的方式和行动向困难群体开展慈善捐赠或志愿服务。在慈善事业的开展过程中,不同群体之间的思想隔阂乃至对立情绪会逐步消除,达到社会和谐和思想统一。

就此我们将通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道德建设中的先行先导作用,推动慈善文化的代际“传承”,引导公众更加自愿、自觉地参与到共同富裕的实践之中,助力形成全社会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让浙江真正成为精神普遍富足的省域范例,让“精神富有”成为“共同富裕”的最亮底色。

其次,要扛起慈善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使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五社联动”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是多主体的联动合作,是社会善治的重要手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力量在阻断疫情、生活救助、心理疏导、关系协调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就是最有力的例证。我国的慈善事业,也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创新推动“五社联动”的慈善模式,要重视发挥基层慈善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服务民生能力中的耦合功能,从而全面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

三是要扛起慈善在助力实现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的使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要加快构建人民满意、具有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慈善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紧紧抓住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要积极引导社会主体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的政策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投资兴办普惠性非营利性的幼儿园、老年学校和医疗、养老等服务机构,分层次高水平服务保障民生。要创新实施山海协作升级版,变“输血”为“造血”,从单一的生活型救助向复合型救助转变,将被动受助变成主动自救,系统性增强内生动力,重点推动山区26县共同富裕。

记者:面对这样的时代使命,浙江慈善应当实现怎么样的历史变革?

陈加元: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下,浙江的慈善事业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外延。慈善的内涵从传统的慈心善举向实现共同富裕提升,慈善的外延从传统的扶贫济困、救孤助残拓展向增强未富人群的致富能力上提升。

为此,慈善工作要重塑、要变革,就要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一是由“生存型慈善”转向“发展型慈善”,助力最广大群众创造美好新生活;二是由“传统慈善”转向“现代慈善”,着力打造数字慈善新业态;三是由“小众慈善”转向“大众慈善”,增强慈善可持续发展新动能。

记者:如何解读这三个转变?

陈加元:由“生存型慈善”转向“发展型慈善”,首先重心要从主要消除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从主要解决收入贫困向解决多维贫困转变,从重点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向统筹城乡发展转变。要制定助力共同富裕时期的工作思路、目标、路径和方法,从适应多需求、响应更快速、保障更有效等入手,系统勾画共同富裕的工作路线图。着眼相对贫困群体最迫切的需求,在助老、助幼、助学、助医、助残等领域寻找新课题、开设新项目,助力党和政府的社会救助工作。其次要适应需求,促进发展。重心由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向奏响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最强音转变。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提高低收入人群的自我造血能力。三是要提升理念,筑牢根基。重心由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向帮助困难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上转变。

由“传统慈善”转向“现代慈善”,要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大力推进慈善事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互联网慈善之下,已演化出丰富多彩的行善方式。浙江慈善正在引导爱心人士将做慈善与个人生活、爱好、情趣等结合起来,让“指尖慈善”成为人人可为的时尚潮流。未来我们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搭建“全省慈善信息化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更多应用于慈善募捐、志愿服务等场景,提高慈善的便利度、精准度和公信力。

由“小众慈善”转向“大众慈善”,要在激励机制上探索创新,发挥高收入群体和企业的作用,不断完善慈善捐赠的价值评估与相关配套机制,探索知识产权、技术、股权、有价证券捐赠等新型捐赠方式。要推进慈善体系化、标准化、精细化,细分慈善实体部门,鼓励和支持兴办企业基金会,引入公益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发展慈善信托、家族基金、捐赠人意向基金等新载体新模式。此外,还要建立慈善的第三方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激活慈善生态链,助推慈善事业发展。要在继续发挥个体精英引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广大企业、公众的参与意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技出技,形成万众同行的慈善氛围和局面。

记者:要实现这样的使命与转变,浙江慈善应当锻造一支怎么样的慈善队伍?

陈加元:锻造一支慈善“铁军”是遂行时代使命、实现历史变革的基础和保障。

一是要坚持党建统领,保持中国特色,锻造慈善“铁军”谋事之魂。各级慈善组织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慈善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跟时代潮流发展和形势任务变化。

其次是要坚持依法行善,保持公益初心,锻造慈善“铁军”干事之基。慈善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全面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慈善事业以及各级慈善组织,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做到心中有规矩,手中有准绳,行动有方向。要广泛开展慈善法宣传, 使依法行善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要坚持人才战略,保持创新动能,锻造慈善“铁军”成事之本。要加强慈善组织专业能力培育,重视对各级慈善组织负责人的培养与使用,提高慈善从业人员年轻化、专业化水平。要完善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加强工作激励,完善职业评价体系,打通优秀人才成长成才通道,让慈善工作成为受人尊崇的职业。

四是坚持整体推进,加强协同合作,锻造慈善“铁军”共事之效。要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不断画出慈善事业“最大同心圆”,打通慈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横向上,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作为全省最大的枢纽型、行业型、联合型慈善组织,要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开门办事业,携手促发展,打破组织、部门、地区之间的边界,加强慈善总会、基金会、志愿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间的协同互助。在纵向上,完善覆盖城乡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推动慈善组织向乡镇、村社延伸,重视发挥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的作用,夯实基层慈善的基础性。同时,注重扩大慈善事业“朋友圈”,在长三角慈善一体化上持续发力。

最后要坚持公开透明,保持清正廉洁,锻造慈善“铁军”遂事之要。公信力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石,要努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的“慈善市场”,向党和人民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慈善 共同富裕 转变 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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