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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宁委员:创民主协商方式助力处置“烂尾楼” 消除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痛点”

2022年01月20日 10:5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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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1韦宁

在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开发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是,因市场环境变化、项目方资金链断裂或者涉及违法违规等原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陷入停顿的现象屡有发生,“烂尾楼”成为了城市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一大“痛点”。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高度重视“烂尾楼”问题,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予以妥善处置,取得显著成效。以梧州市政协为例,梧州市政协在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挂点督办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事项中,尝试运用民主协商的制度机制化解矛盾,使已停工四年之久的4栋27层住宅楼项目在2020年下半年全面复工,目前已基本完工。通过推进这项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到,解决“烂尾楼”问题,既要有依法依规处置的“硬手段”,又要有协商沟通的“软措施”,而民主协商就是“春风化雨”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只要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手段,民主协商就有着广阔的空间,可以有所作为。

妥善处理“烂尾楼”问题,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为此,建议:

一、 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准开展民主协商的切入点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依法处置、规划引导,分类处理、循序渐进,属地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协商过程不偏向、不跑题。二是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方职责,便于民主协商小切口介入,将开发商的复工续建责任具体化。三是把“烂尾楼”治理列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范围,着眼于大局开展民主协商,树立综合整治理念。政府要保持合理投资规模,通过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坚决抑制投机炒作、营销欺诈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 依托大数据技术,增进协商监督的时效性

一是落实规划、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对“烂尾楼”及长期圈占土地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相应的大数据系统,精准分析研判,保证民主协商选题精准。二是健全大数据系统加强源头监控,设立房地产预售金监管制度和房地产建设保证金监管制度,规范化确定消费者与开发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民主协商有据可依,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贷款银行、施工企业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动态管理,深度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智慧城市、智慧小区等建设,建立多元化治理体系,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治理。

三、 规范开展民主协商,发挥阵地、平台和渠道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协商能力。“烂尾楼”的成因和问题表现都十分复杂而敏感,其处置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强,组织和开展相关工作的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树立围绕党政工作要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建言出力的理念;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查研究、协调沟通的能力。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利益诉求表达和沟通机制。“烂尾楼”涉及购房人、参建单位、金融机构等众多权益主体,要保证各方充分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平等协商以达成共识。三是注重探索,循序渐进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和矛盾,创设相应的协商平台和渠道,在实践中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四、 多方协同综合施策,确保协商成果落地落实

民主协商是一种“柔性”手段,将其运用于解决“烂尾楼”问题,所达成的共识要落地显效,还要重视与刚性约束相衔接和配合。一是建议由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管、监察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组成工作组,负责落实环节的协调和监督,及时到位管理开发项目,制定控制措施。二是职能部门要科学分析和预测市场,加强可行性论证,严控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去化“存量”和防止“新增”双管齐下。三是对涉及到国有资产参与的停工项目,主管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对国有资产依法处置,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梧州市政协副主席,民盟梧州市委主委)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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