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动态 协商建言 委员声音 主席日志 正商量 议政瞬间 委员聊辽

首页>协商>政协动态

政协建议积极推动

陕西出台文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2年02月19日 17:30  |  作者:路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陕西2月19日电(记者 路强)“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这是我省首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文件,也是省政协积极推动的结果。”2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获得了这一喜人的消息。

据悉,去年6月,省政协社法委组成调研组围绕“做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主题开展民主监督调研。“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他们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在随后形成的调研报告中,省政协社法委专门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提出建议:要通过确立特定化的属地社保规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单一或者综合性的社会保险制度,解决其医疗、工伤保险难题;将吸纳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指标纳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考核内容,建立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和工伤保障制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理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征缴体制。

去年8月18日,省人社厅厅长张光进向省政协汇报整改方案时明确表示:“将按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好新业态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工伤参保试点,解决参保率偏低问题。”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从厘清权责,夯实劳动者权益保障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兜牢劳动者权益保障底线;优化服务,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协同治理,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以出行、外卖、快递、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采取政府主导、信息化引领和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等。

省政协社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把省政协民主监督调研成果的落地落实又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编辑:李京

关键词:保障 劳动者 权益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