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态>资讯
1-3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起,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15万元
自然资源部发布1-3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4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人民政协网4月14日电(记者 高志民)自然资源部日前通报1-3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4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通报显示,1-3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12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15万元。
1-3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04起,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01.4万元。从灾情类型看,滑坡42起、崩塌129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32起。从灾情等级看,特大型地质灾害1起,大型地质灾害1起,中型地质灾害1起,小型地质灾害201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50.0%和98.6%,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持平。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减少4.2%和83.3%,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40.5%。
通报提示,第二季度全国大部地区陆续进入汛期,预计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危害程度会明显高于第一季度且强于去年同期。4月,华东、中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局地强降水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局地强降水和冻融引发的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防范。其中,安徽东南部,江西西北部局部和南部局部,湖北西部和东部局部,湖南东北部、中部和西部局部,广东西部局部,广西东部,重庆东部,四川东部局部,贵州北部,云南西北部和东北局部,西藏东南局部,陕西南部局部,甘肃中部局部,青海东部局部,新疆伊犁河谷地区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5-6月,尤其是6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防灾减灾形势将更加严峻,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部分地区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地区,需要加强防范山地丘陵极端降雨、台风引发的地质灾害。三峡库区要防范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汶川、鲁甸、彝良、芦山、日喀则、墨江、九寨沟、长宁、漾濞、玛多等地震影响区需要加强防范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
编辑:秦云
关键词:地质灾害